五、对于选择性的把握
选择性是《课程标准》的另一特点。《课程标准》的选择性除不同内容的选修模块设计外,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课程标准》只把一些基本要求列成“标准”,而没有说明如何达到或实现此“标准”。这要求教材编写者为达到“标准”的要求,在教材编写时需要选择一定的知识做铺垫,即“搭桥”。“搭桥”时既要注意知识的难度和深度,避免超出《课程标准》的要求,又不要追求地理知识的系统性。应以尽可能简单的知识作为“搭桥”的材料。
第二,《课程标准》中许多“标准”都要求举例或以典型案例说明。教材编写时需要精选案例。案例的选择应注意典型性、说明性、真实性和可迁移性,同时应注意选择案例的数量。一般而言,如果用一个案例能说明问题,就没有必要给出更多的案例。
综合上述两方面,实际上《课程标准》的选择性又可理解为《课程标准》为教材编写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教材编写一方面要善于利用《课程标准》留下的空间,以编写出各具特色的教材;另一方面,教材编写又要给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留下广阔的空间,教材的容量、结构和设计都应为不同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提供可能性。例如,每个模块的教学课时为36课时,教材编写一般最多编至32课时;又如,由于强调学生的自主探究,每一课时学习的内容要比传统讲授式的内容少;再如,一些结论或过程可留给教学处理。
六、对于其他方面的把握
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教材编写还应注意其他一些方面。
第一,要建立合理的内容结构。尽管《课程标准》不追求学科知识的系统性,但是教材应有一个合理的内容结构。这样的结构既要符合学科逻辑,也要便于学生学习。良好的内容结构对学生掌握相关知识很有帮助。
第二,内容要联系实际,尤其是联系学生的体验和感受。教材一方面要联系生产和生活实际,另一方面要联系热点问题或人类关心的重大问题,以体现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和实际价值。
第三,内容的组织和呈现要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
第四,注意学科间内容的横向联系和本学科内容的纵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