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高中课程改革(1958—1965年)
??这一阶段是国家第二个五年计划和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的时期。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对教育教学进行了改革。但是受“左”的路线影响,中小学教育经历曲折发展的过程。1958年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对中学教育课程产生很大的冲击。在1958年颁布的教学计划中,加强了劳动教育,增加参加劳动的时间,在高中增设劳动课,还调整部分学科的设置和安排,增加乡土教材的内容。从总体上看,这个计划比较符合当时的实际。1958年以后,受教育大革命的影响,学制缩短,课程精简,劳动大量增加,影响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基于这种状况,1963年教育部颁布《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开始对课程设置和课程结构进行调整。这次课程调整在高中设置选修课,增设了政治课程。选修课的设置,打破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单一必修课的局面。此外,调整不同科目的课时比重,增加语文、外语、数学等科目,减少了历史、地理等文科课程课时。这次课程计划的特点是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引进了选修课。但是,不同科目课时的调整也开创了我国课程中重理轻文的先河。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高中课程改革(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教育事业遭到极大的破坏,高中课程的发展也受到巨大的影响。“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国统一的教材被停止,中学历史课暂停开设,以毛泽东著作为主要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被取消。1967年中共中央提出“复课闹革命”的号召后,教材编写的权利极端下放,先是学校的教师和学生自己自订计划,自订课程,自己编写教材,随后各个省也开始编写教材。在“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下,高中课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1)工农业生产知识占据主导地位,各个学科的知识体系被破坏,削弱了基础知识;(2)政治在教学内容中占据主体,各个学科紧跟政治形式,突出了政治口号和语录。“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课程的确具有某种社会中心课程的取向,削弱了基础知识,严重降低了教学质量,它给我国高中课程带来的破坏和损失是非常严重的。
??四、拨乱反正、改革开放时期的课程(1977—1998年)
??1978年,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小学为5年,中学为初中3年、高中2年。计划规定在中学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14门课程。这个课程计划的缺点是:学制过短,各个学科课时比例不合理,外语比重过大,生物比重过大;只设农业基础课,没有工业基础知识课等。根据计划,教育部组织编写了新中国第五套全国通用教材,这套教材着重解决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理论与实践、传统与现代等一些重要问题。这个计划和教材对于扭转“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局面、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进入20世纪80年代,在邓小平“三个面向”思想的指导下,高中课程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1981年4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修订意见》。新的教学计划重视科学文化知识的教学,加强美育,在高中开设选修课,开设劳动技术课。《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制订的指导思想是:(1)扎扎实实提高教育质量,注意防止和克服学生负担过重的现象;(2)努力实现双重任务,逐步开始劳动技术教育课;(3)妥善安排各门课程,适当加强语文、数学和外语。(4)教学既要有统一性,又要因材施教,适应发展学生的兴趣和特长。(5)要重视课堂教学,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实验,也要积极开展课外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这个计划首次提出分科选修,选修侧重文科和理科两类教学计划,我国从此试行文理分科的模式。这个计划对于恢复高中正常教学秩序、保证高中教学质量、满足当时国家发展的基本要求起了重要作用。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初中作为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从中学中分离。高中作为独立阶段,价值更突出,再加上原有高中课程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成分,如课程结构不合理,教学要求偏高,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1990年3月,国家教委颁布《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对原有高中课程进行调整。其基本的目的在于解决高中存在的文理偏科、学生知识结构不合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发展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增强他们的社会生活能力。这次调整加大了选修课的比重,课程结构从总体上划分为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学科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从实际效果看,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高中教育中文理偏科、学生知识结构的不完整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等问题。
??1994年和1995年,为适应工时制和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国家教委颁布《实行新工时制对高中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关于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后调整全日制中小学课程和教学计划的意见》,对高中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在《实行新工时制对高中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中规定调整的原则是:确保整体结构不变,适当调整课程课时,减少周活动总量;为向普通高中新课程过渡做准备;加强艺术教育。在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对高中课程调整时主要遵循:有利于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稳定,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向普通高中新课程过渡。?
??1996年,国家教委颁布我国第一个与义务教育课程衔接的《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基础教育司制订和颁发各科教学大纲,编写配套教材,并从1997年秋季开始在天津、山西和江西进行试验。新课程计划突出的特色是:第一次独立制订了高中课程计划,阐明了高中教育的目标;形成了以学科课程为主、活动课程为辅的课程结构,为学校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留出一定的空间;学科类课程分为必修、限定选修和任意选修三种方式,增加了课程的选择性;提出了三级课程管理的思想,增加课程对地方和学校的适应性。
??五、高中课程改革的调整和发展时期(1999年至今)
??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决定: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改变课程过分强调学科体系、脱离社会和时代发展以及学生实际的状况;抓紧建立更新教学内容的体制,加强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重视试验课的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改变“一次考试定终身”的状况,高考科目的设置要进一步突出对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这个文件为中国新世纪的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
??2001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加快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在全国十多个省市试验。课程计划规定:普通高中必修课设有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等语种)、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和保健、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设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7门学科以及地方和学校根据学生兴趣要求和发展需要所开设的课程。课程计划也在课程目标、课程评价和课程实施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课程计划在全国十多个省市进行试验。到2002年,教育部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对2000年修订的两省一市的高中课程改革试验方案进行再修订,并在全国实行。该计划的基本特点是:增强课程内容与社会、科技和现实生活的联系;允许学生跨越文理选课以增加课程的选择性;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探究的能力。这些改革为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研制奠定基础。2003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标志我国高中课程改革进入一个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