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兴起新一轮的地理教育改革浪潮,其中的核心是课程改革,世界各国纷纷推出地理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方案。它已成为地理教育改革的先导和突破口。纵观八十年代以来地理教育改革的历程和发展动向,表现出:1.满足社会的发展,提高新的教育理念;2.调整课程目标,适应未来发展;3.更新教学内容;4.学习方式和评价方式发生转变等特点。
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启动了新一轮的课程改革。新编制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2001年7月)和《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2003年4月)已经颁布。这标志着这一轮地理课程改革法令性文件编制阶段已经完成。
《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已经于2001年秋在各实验区进行实验,于2005年秋季在全国初中起始年级实施;《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于2004年在山东、广东、海南、宁夏等省区进行实验,计划2007年秋季在全国高中起始年级实施。
新的地理课程标准与过去的教学大纲相比,都发生了哪些变化?这是我们理解课程标准,实施课程标准中,必须要搞明白的。
第一节 名称的变化说明了什么
一、地理教学大纲及其存在的问题
地理教学大纲是根据中学地理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制定的,是中学地理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它是以纲要的形式具体规定了中学地理学科知识、技能的范围、深度、课时以及地理教学的一般进度和对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它是编写地理教科书、教师进行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和学生成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全面学习苏联,从教育思想到课程安排,从教学内容到教学形式,都参考学习苏联。根据当时苏联的教学大纲,结合国内的经验,于1956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草案)》。这部大纲内容丰富,有45页,详细地叙述了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五个年级的教学目的、内容、课时和具体要求,为我国后来的地理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后,我国于1957、1963、1978、1980、1986、1988、1990、1991、1992、1994、1996、2000、2002各年中,共颁布了各类中学地理教学大纲16个。
由上可见,我国中学地理教学大纲自颁布之日起,就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力求对中学地理课程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但是,广大教师和教科书编者在教学大纲的使用过程中,感到存在一些问题。
(1)“教学大纲”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培训专业人才,属于“精英”的教育范畴。编制较多地从地理学科考虑,“学科中心”的倾向比较明显。因而在内容选择及难易控制上较少关注学生的认知水平,存在脱离生活实际和社会生活的倾向,不利于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2)“教学大纲”刚性强,缺少弹性。多数情况下,只列出知识内容要点,没有知识点掌握程度的要求。这和长期“一纲一本”的状况分不开的,全国使用统一教材。“教学大纲”在一定意义上是教材的纲目,对各个内容要点的层次要求和解释实际上是由教材完成的。这种状况也难以适应我国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大的基本国情。
(3)“教学大纲”的重点是规定地理教学工作,主要是规定怎么“教”,对学生怎么“学”重视不够。加之评价方式单一(以纸笔测验为主),导致纸笔考试的成绩成为对学生地理学习评价的唯一标准,由此产生重视“双基”的教学和评价,忽视其他方面以及教师、学生内在的自我评价,“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很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