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5月,刘少奇等从重庆乘轮东下,查勘长江三峡,并对三斗坪坝线和中堡岛的勘探钻井实地视察。
1960年,当三峡工程开工在即之时,内忧外患同时向中国包围而来,严重的自然灾害和苏联的背信弃义,不得不使中国人重新考虑一切。三峡工程同样成为被重新审视的对象。8月,在党中央北戴河会议上,原准备在60年代初期开始兴建三峡工程的建设步伐被正式调整放慢。同时,周恩来指示:“雄心不变,加强科研,加强人防。”
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风雨如磐的中国,从1966~1968年,三峡工程前期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三、兴建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
1969年底,出于对荆江防洪和缓和华中用电紧张等问题的考虑,有关方面又提出兴建三峡工程的问题。但由于当时处于战备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对此建议未予考虑。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葛洲坝工程问题却被提上议事日程。
进入70年代,随着毛泽东作出“赞成兴建此坝”的批示,葛洲坝于1970年12月30日正式动工。中共中央在对葛洲坝工程的批示中指出:“修建葛洲坝水利枢纽,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伟大领袖毛主席‘高峡出平湖’的伟大理想的实战准备”。
1972年11月,周恩来在听取葛洲坝工程汇报时说:葛洲坝工程是三峡工程的实战准备,“……现在建葛洲坝,要成为三峡大坝的试验坝”。
四、三峡工程的重新论证
1975年,国家建设委员会决定召开三峡水利枢纽工作会议,研究坝址选择、水库水位问题。
1975年5月,长江三峡水利枢纽选坝会议在武汉举行。会后,水利部向国务院建议按“三斗坪坝址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1980年,邓小平从重庆乘轮东下,视察三峡坝址、葛洲坝工地、荆江大堤防洪形势,听取汇报,召集有关领导同志研究三峡问题。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三峡问题,决定“关于三峡建设问题,由科委、建委负责,继续组织水利、电力及其他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
1982年,随着葛洲坝工程进展顺利,中央领导同志指示,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拟列入近期国家计划。
1983年,国家科委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三峡低坝方案(蓄水位150米)需要论证的重大技术经济问题与各部门交换意见。国务院要求川、鄂两省对库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复核。
1984年2月,国务院和中央财政经济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水电部《建议立即着手兴建三峡工程的报告》,决定开始施工准备,争取1986年正式开工。这是国务院继1958年后第二次批准三峡工程。
1985年5月,国务院三峡工程筹备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对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的进一步论证。
1986年4月,中央领导同志前往三峡库区和坝址视察。6月,经过反复研究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了《关于三峡工程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水利电力部“广泛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重新提出三峡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决定“成立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水利电力部提出的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提请中央和国务院批准,最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1990年7月,国务院召开三峡工程论证汇报会,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新编的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
1991年8月,审查委员会完成了审查工作,通过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务院正式审批后,提请全国人大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