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实现了全党工作重点的历史性转变,开创了改革开放和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也进入了一个改革创新的新时期。
197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指出:“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绝不能走先建设、后治理的弯路。我们要在建设的同时就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这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的名义对环境保护作出的指示,它引起了各级党组织的重视,推动了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历史贡献
1983年12月31日至1984年1月7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这次会议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转折点,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主要有以下4方面。
1.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确立
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当时担任副总理的李鹏代表国务院宣布:环境保护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是一项基本国策。从而确定了环境保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2.“三同步”、“三统一”战略方针的提出
根据我国的国情,会议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战略方针,提出:“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有的环保专家认为这项战略方针实质上是环境保护工作的总政策。因为这项方针是环境保护总的出发点和归宿。环境保护总的出发点是在快速发展经济、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保护好环境。这就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促进同步协调发展。而最后的落脚点和归宿,是“三个效益”的统一。
3.确定了符合国情的三大环境政策
中国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而由于人口众多、底子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又不可能拿出大量资金用于污染治理。会议确定把强化环境管理作为当前环境保护的中心环节,提出了符合国情的三大环境政策。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
4.提出了到20世纪末的环保战略目标
会议提出:到2000年,力争全国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自然生态基本达到良性循环,城乡生产生活环境优美、安静,全国环境状况基本上同国民经济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相适应。虽然在此之后对这个战略目标做过调整,但奋斗目标的提出为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二)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所谓国策,就是立国之策、治国之策。只有那些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决定性影响的谋划和策略,才可称为国策。把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
首先是吸取人口的教训。由于人口失控,尽管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初就实行了卓有成效的计划生育政策,但人口仍在急剧增长,给环境与经济带来很大压力。其二是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资源,就是保护工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为经济建设服务。其三是保护环境、保障环境安全,才能保护当代人的健康,以及人类自身再生产正常运行,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其四,为人民创造清洁、舒适、安静、优美的环境,是社会主义国家各级政府为人民服务应尽的责任。
(三)我国环保政策、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
1.环保政策体系
在这一阶段中国的环保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如图1-3所示。
三大环境政策的下一个层次包括:环境经济政策、生态保护政策、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工业污染控制政策,以及相关的能源政策、技术经济政策等。
2.环保法规体系
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图1-4)所示。
(四)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历史贡献
1989年4月底至5月初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这是一次开拓创新的会议,其历史贡献主要表现如下。
1.提出努力开拓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
20世纪80年代末,环境问题更加成为举世瞩目的重大问题,在环境保护工作实践中,我国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为了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这次会议明确提出:“努力开拓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
2.总结确定了八项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
总结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以来的强化环境管理经验,在已有的、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确定了八项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并综合运用、逐步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按照在环境管理运行机制中的作用,8项制度可分为3组。
(1)贯彻“三同步”方针,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制度 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这两项制度结合起来形成防止新污染产生的两个有力的制约环节,保证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实施,达到同步协调发展的目标。
(2)控制污染,以管促治的制度 主要包括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以及限期治理制度。
(3)环境责任制与定量考核制度 主要包括环境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两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