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荆门市普通高中地理课程设置方案
(一)课程设置及说明
发展 倾向 |
必修 |
学 分 |
选 修 Ⅰ |
选修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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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 |
学分 |
内容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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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
地理1 地理2 地理3 |
6 |
选修3旅游地理 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 选修6环境保护 (至少3选2) |
4 |
选修1宇宙与地球 选修2海洋地理 选修4城乡规划 选修7地理信息 技术应用 |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自选模块,供学生选用 |
理科 |
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 选修6环境保护 (至少2选1) |
2 |
课程设置说明
1.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由“地理1”、“地理2”、“地理3”3个模块组成,是学校必须开设且每个普通高中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必修模块每个模块2学分、36学时,共6学分,总授课时数不得少于108课时(含考试时间)。在保证总授课时数基础上,应根据具体教学内容调整课时安排,如 “地理1”为地理学科基础必备知识,为确保学生对基础内容的学习和掌握,课时安排上应适量增加。建议必修模块的教学在高一年级全部完成。这3个必修模块是递进关系,必须依次开设。
2.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包括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包括内容一、内容二两部分。选修Ⅱ由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自选模块,供学生选用。
选修Ⅰ中的内容一是学校必须开设,学生按要求必须选择学习的模块。建议文科方向发展的学生,必须要在“选修3旅游地理、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6环境保护”的3个模块中,至少选择2个模块进行学习,并获得相应的学分。理科方向发展的学生,至少选学“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6环境保护”等自然地理模块中的一个模块,既获得了毕业必需的学分,又为继续深造奠定基础。
选修Ⅰ中内容二是由各学校必须设置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模块。建议有志报考普通高校地学、环境、农林、水利、经济、管理、新闻、旅游、军事等专业的理科方向的学生在选修Ⅰ内容二的模块中还要至少选修一个模块,因所有报考上述专业的学生,至少修习2个选修模块,获得4学分,才满足继续深造的学分要求。
所有的地理选修模块之间是平行并列关系,不需按顺序开设。因此,建议选修模块在必修课程或相应的必修内容结束、学生具备了一定的地理知识储备后开设。考虑到高三选修高峰及高考复习,建议地理选修模块在高二年级开设,高三之前全部完成。
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只在七、八年级开设了地理课,加上我市初中地理教学比较薄弱,所以高、初中地理知识的衔接问题较为突出。为较好地解决初中地理以事实为主和高中地理以原理为主的学习矛盾,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实际,在“地理3”开设之前或同时,开设选修Ⅱ(校本课程)“区域地理课程”,以保障“地理3”教学的顺利进行。“区域地理课程”所需课时可在“地方和学校课程”的 总课时数中解决。
(二)学校地理课程开设方案
根据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我市高中地理教学实际情况,高中地理模块开设可采取按学段安排课程或按学期安排课程两种开课模式。各学校应在保质保量完成必修课程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教学实际和学生不同发展方向的差异,参考下列方案,也可对模块教学的顺序及其课时安排作适当调整,并合理选择地理地方课程、开发地理校本课程,最终形成学校地理课程开设方案和周密的授课计划。建议各学校在教学进度和授课时数上保持一致。具体参考方案如下:
学校地理课程开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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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 |
下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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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段 |
第二学段 |
第一学段 |
第二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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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学年 |
模块 |
地理1 |
地理1 |
地理2 |
地理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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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课时 |
2 |
2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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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学年 |
模块 |
选修Ⅰ |
选修Ⅰ |
选修 |
选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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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课时 |
文 |
4 |
4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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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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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年 |
文(4课时/周) |
高三总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