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结构
第一节 课程结构概述
一、课程结构的内涵
? 课程从理论上可以被分为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学习活动方式等各种课程成分,但是在现实中,学校课程总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的。课程设计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不是具体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或某种学习活动方式的设计,而是各类课程以及课程内部各成分的结合方式问题,即课程结构问题。课程结构问题“与教育本身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在课程思想史上,许多学者都曾涉及课程结构问题,但真正开始对课程结构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后,如布鲁纳(Bruner,J.S)、施瓦布(Schwab,J.J)、福谢依(Foshay,A.W)等学者对课程结构问题都进行过深入的探讨。
? 究竟什么是课程结构呢?系统论认为,结构是指组成有机整体(即系统)的各要素、各成分、各部分相互结合的内在组织形式,它是由各要素、各成分的特殊本质共同决定的,是按照其自身发展规律逐步形成的内在联系。当系统的要素和所处的环境不变的情况下,结构决定系统功能的发挥。人们经常举这样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道理:金刚石和石墨都是碳元子构成的要素相同,在常温条件下,二者的物质特性功能大相径庭:前者坚硬,后者软;前者不导电,后者导电……?原因就是碳原子在两种物质中空间排列的顺序不同,即结构不同。课程作为一个整体也是由不同要素、不同成分组成的。课程结构是指课程内容各要素、各成分、各部分之间合乎规律的组织形式。
? 层次性是任何系统结构都具有的共同特征。一般来讲,可以把课程结构分成三个层次,即宏观结构、中观结构和微观结构。宏观的课程结构涉及的范围最广,指课程的整体结构,处理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类课程和活动类课程、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等不同类型课程之间的关系。它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根据培养目标应设置哪些课程,如何设置这些课程,各个部分、各种类型、各种形态的课程如何结合,以达到整体优化的效应,宏观的课程结构表现在课程方案的制定中。中观的课程结构涉及的范围略窄,主要处理某种课程类型中各具体科目的构成与相互关系。微观的课程结构是课程的具体结构,是学科内部的结构,主要解决每门课程(学科)的内容如何兼顾知识、社会和儿童的需要,如何进行编排和设计,它涉及到各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编制。不管哪个层面的课程结构,其实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结构的构成要素,二是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
? 课程结构对课程功能的发挥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首先,课程系统中有哪些成分、哪些要素,这是决定课程功能状况的最基本的力量;其次,课程系统的功能与各要素的素质也有关;再次,课程内各要素的组合方式影响课程的功能。这就是课程结构决定课程功能的机制。鉴于以上机制,为了更好地发挥课程的功能,应该整体地、全方位地去考虑课程结构,而不只是增加或减少几门课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