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海南岛
海南省位于辽阔的南海,其行政区域包括海南岛及散布于南海的西沙、中沙、南沙等群岛,拥有面积大于500平方米海岛225个。全省陆地面积33 93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海南省地处海域,与相邻省(区)和邻国均以海域为界,无陆地相连的界线。相邻的省区,北部为广东省、西北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邻国为越南,东部和南部邻国为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
海南省主岛海南岛地处 18°09′33″~20°09′42″N,108°36′45″~111°16′22″E之间,属热带、亚热带的海岛气候,拥有丰富的热带生物资源、海洋资源与其它矿产资源。海南岛与大陆之间仅隔平均宽度为29.5公里的琼州海峡。南海是我国通往东南亚、印度洋,直至欧洲的海上通道,海运交通具有十分优越的区位条件。同时海南岛地处香港、澳门、台湾及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的华南经济圈内。亦是我国华南、西南陆域国土与海洋国土的结合部。这种地理区位,在改革开放前,则成为国防最前线,难以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在改革开放后的今天,海南岛则有利建成与国际市场相联系的,我国最南端的对外开放窗口。为了更充分地发挥海南岛的地理区位优势和丰富的热带资源、海洋资源优势,1988年4月全国人大审议批准成立海南省,并定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实行“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支持开放”的方针,中央批准给予开发优惠经济政策,以加快海南岛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