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地理学是人文地理学的一个分支,其出现的时间比较晚,而作为一门课程出现在大学讲台,更是近期的事,并多设置在北美洲各大学的地理系,在欧洲则比较少见。
文化地理在地理系开设课程所处的地位各校不同,有的是作为人文地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有的是把人文地理学与文化地理学等同起来。后者是把文化地理学当成不包括经济地理学在内的人文地理学,也就是狭义的人文地理学。上述情况,可从有关著作与教科书的名称上反映出来。例如,斯宾塞(J. E. Spencer)和托马斯(W. L. Thomas)两人所著的《文化地理学导论》(Introducing Cultural Geography),此书从文化发展的观点来分析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他明确指出,文化地理是人文地理学的一个分支;在齐穆尔察克(C. E. Zimolzak)等著的《人文景观》(The Human Landscape)一书,其副题——地理学与文化(Geography and Culture);而鲁宾斯蒂因(J. M. Rubenstein)等所著的《文化景观》(The Cultural Landscape)一书的副题则是人文地理学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Human Geography)。可见,人文地理学与文化地理学在这里有一定的同义性。另外,如迪伯利(Harm J. De Blij)和斯托达德(R. H. Stoddard)等分别著的人文地理学,其副题分别为:文化、社会与空间(Culture、Society and Space)和人、地与文化(People、Place and Culture)。这充分说明人文地理学在研究社会与空间,人与地之间关系上的文化的重要性,即把文化当作人与地之间关系的媒介。
在本世纪初,人文地理学被介绍到中国来时就作为一门重要课程出现在大学地理系。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受到某些错误思想的干扰,人文地理学被排除在地理学之外,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使人文地理学课程在我国中断了三十多年。
1984年以后,我阅读了乔丹(T. G. Jordan)等著的The Human Mosaic(《人文马赛克》),副题——文化地理导论(A Thematic Introduction to Cultural Geography),对该学科发生浓厚的兴趣。后来,就以此书为基础开设此课程。四年来,分别在北京大学地理系与北京大学分校的城市与区域科学系多次讲授此课程,同学们大都对此发生兴趣。在北大还作为一门面向全校的选修课来开设,选课的学生遍及20多个系,200多个座位的大课堂,曾座无虚席,听课的学生都有较好的反映,这对我是个很大的鼓舞。
当然,在这过程中,我也遇到过很多困难。主要是过去对文化地理学领域所涉及的内容接触较少,所以,只能边学边教,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逐步深入。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我感到过去在我们的课程设置中比较地注意了“地”,而忽视了“人”。可是“人地关系”则一直是地理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如果离开了人来研究地理学,有很多问题是难以深入的。正如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罗伯(A. Krceber)和克拉克洪(C. Kluckhohn)在其文化的定义中提到:文化一方面可以看作是行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它又是进一步行动的制约要素。这就可以理解迪伯利和斯托达德所写的两本人文地理学的副题中“社会和空间”、“人和地”都加上“文化”一词的意义。由此可见,了解文化对深入研究“人地关系”是十分重要的。除文化地理学外,近期出现的社会地理学、行为地理学和感应地理学等人文地理学的各分支学科也反映了地理科学对“人”的重视。
本书的框架基本上取材于乔丹的著作。对各种文化现象都是从分布区、扩散、文化生态、文化综合与文化景观五个方面进行分析,贯穿始终,这种结构,虽然有的地方尚待商榷,但仍不失其重要的优点。此外并尽量从其他教科书及有关文献中吸取内容。
高等教育出版社对本书的出版给予很大支持。在我开始教这门课时,就向我约稿,希望编写成书。但自感教这门课不易,写成教材当然更加困难。尽管如此,这本教材在经过几年试教后,在该社地理编辑室大力支持下,终于与读者见面。因成书仓促,错误与不妥之处难以避免,望读者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