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建水库8万余座,水库移民总数近1 00万人。在总结以往水库移民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三峡工程实行的是开发性移民方针。其主要内容是:改变过去单纯将水库移民看作简单的经济赔偿处理方式,对水库移民迁建后生产和生活安置作出全面安排,统一规划,负责到底。以移民促发展,以发展促移民,把移民迁建与三峡水利枢纽工程进度相衔接,与库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切实抓好大农业开发、淹没企业迁建技改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使水库移民得到妥善安置,达到长治久安。
根据各安置区的具体条件,结合水土保持、环境治理和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从制定政策到开发资源,调整工农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多方面、多渠道开辟移民生产安置的门路。对每个移民生产安置项目,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及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各个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及安置移民的可靠性。使移民中宜农的从事农、林(果)、渔、牧业等大农业生产,宜工的转入城镇参加工业生产。同时,广开第三产业门路,确保安置区新老居民生活水平的共同提高,确保库区经济以较高的速度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在农村移民安置中,由于国家目前经济实力并不雄厚,只能按照“三原”(原规模、原标准、原功能)的原则补偿。移民搬迁建设要量力而行,严格控制迁建规模。农村移民安置工作要坚持以大农业为基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村移民安置工作。要因地制宜,把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国家安置与自找门路结合起来。鼓励移民外迁安置。
在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中,库区农业深度开发要注重转变生产方式,要以市场为导向,由大量开垦荒地向提高复合生产转变,由依靠外延向依靠内涵,推广扩大农业科技再生产转变,由农业资源简单生产向拓宽农业加工领域、促进农村产业化转变,发展高产、优质、低耗、高效生态农业,把移民安置区建成高效农业产业带。在农村移民安置区,不强调粮食自给。
要妥善处理移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防治污染,保护山林,保持水土,防止乱占耕地。对25度以上的坡地,不能开垦,已开垦的要有计划的退耕还林;25度以下的坡耕地,要建成高标准梯田。努力实现库区经济建设、移民安置、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为中华民族留下青山绿水。
在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中,还宜与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工程密切结合,注重协调林农、林牧、林工之间的关系,以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发展庭院经济,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恶化。
实行开发性移民,需要制定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主要政策有:将三峡地区列为国家经济开放、开发区及给予优惠的税收、外贸、产业政策;移民资金提前投入安置区移民基地建设和促进库区智力开发的政策;淹没损失与工程效益直接挂钩,确定在工程发挥效益后,按一定比例提取发电收入,作为库区经济发展基金等政策。
另外,还采取了成立重庆直辖市等重要措施。
三峡工程从施工准备到全部建成,需要17年时间,按“一级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的建设方案,各年度移民最多时有8万余人。三峡移民人数虽然高达百万,难度很大,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只要我们奋发向上,知难而进,创造性地工作,经过努力是可以安置好的。当然,移民初期只能使人民生活初步改善,并着重创建生产条件。经过库区人民较长期的艰苦奋斗,抓住机遇,克服困难,自力更生,转变观念,提高素质,艰苦创业,发展经济,一定会逐渐获得富裕的生活。
(六)移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三峡工程建设的根本目标。
三峡工程的整个移民过程,是一个生活生产环境的变迁过程,也是一个社会结构的重组过程,移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是考察三峡工程移民及发展问题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