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分区
农业区域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有其形成和演变的过程。农业分区是在认识农业生产地域分异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按照科学的系统,把客观存在的千差万别的农业地域,划分成不同等级的区域。因此,农业分区就是要系统揭示和阐明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现状特点,存在问题,发展方向和途径,区划出区域之间差异性和区域内部相似性的地域单位,为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一、农业分区原则与等级系统
(一)农业区划原则
1.农业生产条件的相似性
农业生产是自然的再生产过程和经济的再生产过程的统一,自然条件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重庆市境地貌复杂,自然条件千差万别。自然条件的差异,直接影响了各地农业生产特点和发展方向的不同,这是形成农业区域的重要物质基础。社会经济条件(人口、民族、劳力、发展历史、工业、交通等因素)对农业区域的形成、基本特点和发展方向都有极大的影响,同样是形成农业区域的重要前提。
2.农业生产特点的相似性
农业生产特点是在一定的自然、经济条件下长期发展形成的,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发展农业生产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农业部门结构、经营方式、耕作制度、生产水平、经济实力等方面,体现了农业生产的内在关系,直接影响着农业发展方向和途径,是农业生产地域差异的重要标志。
3.农业发展方向和途径的相似性
农业发展方向和途径的相似性实质上是如何扬长避短、发挥地区优势,取得较好经济效果的具体表现。长与优势是相对的,它既取决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又取决于区内的有利条件和良好基础。所以,也是农业生产地域分工的体现,是区划的重要依据。
4.保持一定行政区划的完整性
农业区域与行政区域,是性质完全不同的区域,没有成因上的联系,只是为了取得行政区域的各种资料,并为其领导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才使农业区划的界线尽量与基层政区相一致。一般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区划保持乡(镇)行政区的完整性。
(二)分区依据和等级系统
为了概括地认识重庆市农业的地域差异,分区体系不宜过繁,初步分为两级区。
第一级区的划分,只是概括地揭示农业生产条件、现状特点和发展方向最基本的地域差异,以及农业部门结构和区域发展方向为重点,并考虑区域的完整性。第二级区的划分,主要反映一级内部的地域差异,特别是农业各部门内部发展方向和途径的差异。
一级区的命名采用地名(或习惯方位名)和大地貌以及农业大部门的发展方向。二级区采用地名与主导部门。因此,各级区的命名均体现了它的主攻方向,并反映其主次关系、分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