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物质生产部门,也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物质生产部门。农业生产是人类有意识地利用动植物生长机能以获得生活所必需的食物和其他物质资料的经济活动。没有农业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发展。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过程和经济再生产过程的交织,因而它既服从自然规律又服从经济规律,同时具有与其他部门有别的一些重要特征。农业是国民经济和自然生态等大系统的组成部分,同时自身又可以划分成若干子系统。因此,研究农业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的知识,更需要具有系统论的观念。随着社会经济和自然科学的发展,人们对农业的认识还将进一步拓宽与深化。
一、农业的基本概念与内涵
农业生产的对象是动植物和微生物。它们都是有生命的有机体,其生长、繁殖都依赖一定的环境条件并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人类通过社会劳动可以改变这些有机体生长、繁殖的环境条件,或者直接干预其生长和繁殖过程,从而获得自己生活、生产和发展所需要的食物和其他物质资料。这种利用生物生长发育过程来获取动植物产品的社会生产部门就是农业。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对动植物生长发育规律的认识日益深入,改变动植物生长发育过程及其环境条件的手段日益加强,农业生产提供的动植物产品也日益丰富。
原始农业产生于采集野生植物和狩猎野生动物。与其他动物一样,人类的祖先依赖采集和狩猎维持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繁衍。随着经验的积累,同时为了增加食物的供应并防止其波动,人类逐渐学会了种植自己所需要的植物和驯养自己所需要的动物。通过野生动植物的驯化和大量生产,出现了种植业和畜牧业。种植业主要利用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生产植物性产品,而畜牧业则利用动物的消化合成作用将植物产品进一步转化为动物性产品。今天,种植业和畜牧业仍然是农业的主体,但其生产对象已经不是经过简单驯化的野生动植物,而是人类长期劳动的结晶——人工培育的动植物品种。
采集、狩猎、采伐天然林木和捕捞天然水产物都是直接利用自然界原有的天然资源,人类本身并非有意识地干预天然动植物的生长发育。但是,在种植业和畜牧业出现以后,人类不仅依然从事这些活动,而且逐渐学会了有意识地控制这些活动的范围、方式和强度,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从环境方面影响这些野生动植物的生长发育过程。长期以来,这些活动经常伴随种植业或畜牧业而存在,不仅其产品与种植业、畜牧业的产品用途相同,而且这些活动本身也不断转化为造林、水产品的人工养殖活动。因此,许多国家不仅把林业和水产养殖业列入农业的范围,而且将淡水和海水捕捞与水产养殖业合在一起作为渔业列入农业的范围。
这样,实践中就形成了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内的广义的农业概念。由于农业劳动者通常附带从事一些简单的农副产品加工,中国的统计口径中曾经将这些活动与采集、狩猎一道作为副业,并将其列为农业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乡村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的迅速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已远远超出副业(即附带生产活动)的范围,于是,中国的统计分类自1993年起不再包括副业。农户附带经营的简单加工和采集作为其他农业包含在狭义的农业即种植业中;野生动物的捕猎划入牧业。
由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有时人们也将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加工、流通看作农业的延伸或者农业产业链的延长。此外,由于农村社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密切相关,人们在认识和分析农业问题时不仅涉及生产技术和经济问题,往往还同时涉及农民和农村的社会、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农业在不同的场合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有的比较窄,有的则非常宽;有时仅仅指动植物生产,有时则不仅包括农业生产所涉及的生物学和技术、经济问题,而且包括更广泛的政治、社会和文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