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革命在100多年甚至更短的时间里彻底改变了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的社会经济结构。在工业革命的过程中,新的产业不断兴起,同时农户兼营的部分工商业也得到飞快的发展并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越来越多的农业劳动力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并转入其他部门;作为工商业中心的新型城市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大,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从而彻底脱离农业和农村。到1860年,英国已经基本完成工业革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下降到37.7%,而法、德、美等国的农村人口也开始下降。现在,欧美和澳洲发达国家农村人口大约占全国人口的10%左右,有的甚至更低。农村产业结构以及农业和非农产业部门之间的关系发生了许多根本性的变化。
由于自然禀赋的原因,这些国家人均耕地本来就相对较多,在大多数农村人口脱离农村以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劳动力可以使用的耕地更大幅度增加,从而形成了每户拥有耕地数十公顷或数百公顷的大型家庭农场,有的家庭农场面积甚至达到上千公顷。这些大型的家庭农场可以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进行专业化生产,他们生产的产品不再是为了自身和家庭的消费需要,而是为了在市场上出售;而他们自己消费的商品则基本上从市场上购买。即使是生产粮食的农户,也是生产和出售原粮,然后购买和消费成品粮。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仍然存在,欧美国家的大农场主和农业雇佣劳动者在农闲时除了维修自己众多的大型农业机械以外,也要寻找季节性工作。与以前不同的是,他们不再从事围绕农业进行的其他生产,而是离开农村去城市寻找工作,而这些工作与他们从事的农业生产毫无关系,与农村经济也毫无关系。
农业的大规模商品性生产带来发展产前、产后相关产业的需要。农产品通常体积大、重量重、价值低,在大规模商业化生产的情况下,就近加工就可以节约大量的运输费用。因此,大宗农产品的加工企业往往建立在农村或毗邻地区。与此同时,大型机械化农场高度依赖工业制成品的投入,因而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也往往建立在农村或农业中心地区以节约运输和售后服务的成本。至于农业机械的维修和其他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部门,更以农村作为自己的发展基地。不过,在这些建立在农村或毗邻农村地区的非农企业工作的劳动者并非兼营农业的农民,而是专职的工人;这些企业可能雇佣季节性的短期工人,但自身是全年正常营业的企业;它们对农业提供产前和产后的服务,但本身并非为适应农业季节性特点而建立的兼营企业。
广大发展中国家则是另外一种情况。这些国家,特别是地处东方的亚洲国家,相对而言人多地少,农户规模小,普遍实行精耕细作的连作制,土地生产率高而劳动生产率低。农业剩余产品的供应不足是这些国家未能独立发生工业革命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这些国家来说,工业化、现代化是从外部引入的社会变革。为了迅速改变落后面貌,为了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选择了引进现代技术以加速工业发展的战略。然而,发展中国家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往往导致社会经济的二元结构,即近、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并存,城乡相对隔绝的局面。
形成二元经济结构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两个与发展农村非农产业的重要性直接相关。第一,发展中国家资源有限,特别是可以用来引进先进技术的外汇有限,不得不集中使用在重点发展的工业项目上,农业现代化只能暂时放在一边,更常见的则是用剥夺农业剩余的方式加速城市工业的发展。第二,经过200多年的发展,欧美发达国家早已经历了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大规模调整时期,生产技术大体上已经超越了劳动力密集型而进入资金和技术密集型阶段,其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基本上都是用资金和技术替代劳动力。而多数发展中国家直接引进现代工业生产流水线,虽然建成若干效率比较高的现代化企业,缺少了通过劳动力密集型工业来积累资金并吸收、消化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发展过程,因而不能充分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因而形成了对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种种实际限制。
二元经济的结果之一是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力未能随着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而相应减少。直到今天,虽然从绝对标准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水平已经超过1860年的英国,但农村人口仍然占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亚洲国家这一比重往往更大。一方面是恩格尔系数伴随着经济的增长持续下降,而且食物支出中最终落入农业生产者的比例不断减少,另一方面是分享这一部分国民收入的劳动力和人口居高不下,以致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长期趋于相对下降甚至绝对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增加农村居民的就业机会和人均收入就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如果不能扩大家庭农场,不能通过农业规模经营的途径保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获得一定水平的收入,同时又无法通过兼业方式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发展中国家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就会不断拉大,不仅对社会的安定构成严重威胁,农业本身的发展也将失去活力。如果再面临国际市场的强有力竞争,也许大多数农户将很快破产,农业生产也将迅速衰退下去。从某种意义上看,发展中国家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不仅仅是为农业提供产前产后服务,更重要的是为农户提供就业机会,借以增加农户收入,维持农户的生存,同时维持农业生产本身的生存。因此,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实际上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另一条道路,是对二元经济发展战略的纠正和补充。
由于小农生产季节性的特点十分强烈,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东方国家农户兼业的现象特别突出,即使是已经进入发达阶段的国家和地区也不例外。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期日本第一兼业农户(即主要靠农业取得收入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18%,第二兼业农户(即主要靠非农业取得收入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70%,而专业农户仅占农户总数的12%左右。到1990年,中国台湾地区农户也呈现同样的状况:在耕作农中,专业农户占13%,农业为主的兼业农户占17.2%,兼业为主的占69.8%;在非耕作农中,专业农户占28.8%,农业为主的兼业农户占29.7%,兼业为主的占41.5%。当年台湾农户净收入中只有35.2%来自农业,其余64.8%来自非农业,其中薪资收入即占38.4%,已经超过了来自农业的净收入。
(三)中国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现状
根据1996年农业普查的资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以农村住户家庭从业人员所从事的行业为划分依据,农业户占90.3%,非农业户占9.7%;农业户中纯农业户占65.6%,农业兼业户占20.2%,而非农兼业户占14.2%。也就是说,农业户中两类兼业户合计占总数的34.4%。1996年末全国非农乡镇企业总数为139.73万个,从业人员5299.55万人,其中从事工业生产的4173.35万人,占总数的78.8%;从事建筑业的825.22万人,占15.6%;从事交通运输业的74.54万人,占1.4%;从事批零贸易餐饮业的138.87万人,占2.6%;从事社会服务业的38.73万人,占0.7%;其他48.84万人,占0.9%。此外,当年农村个体工商户2465.6万户,其中工业户426.9万,占17.3%;建筑业户157.7万,占6.4%;交通运输业户485.1万,占19.7%;批零贸易餐饮业户750.1万,占30.4%,其他645.8万,占26.2%。如果每个个体工商户平均从业人员3人,则全国共有农村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近7500万人,超过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数量。1996年农村住户共有从业人员56147.9万人,主要从事行业如下:种植业40374.3万人,占71.91%;畜牧业1483.5万人,占2.64%;林业104.0万人,占0.19%;渔业293.4万人,占0.52%;农业服务业244.3万人,占0.44%;工业5044.22万人,占8.98%;建筑业2069.0万人,占3.68%;交通运输业914.9万人,占1.63%;批零贸易餐饮业1833.5万人,占3.27%;其他3786.8万人,占6.74%。从以上数据看,农村住户从业人员中主要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占大约75%,其余25%主要从事非农产业。如果考虑到主要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从业人员大多在农闲时附带从事非农产业的生产活动,实际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力的比例应当更高。
根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1996年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每人纯收入1926.07元,其中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450.84元,家庭经营纯收入1362.45元,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112.78元。在家庭经营纯收入中,来自农、林、牧、渔业和采集、捕猎的收入共1122.44元,而来自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和其他非农产业的收入共240.01元。加上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合计690.85元,占人均纯收入的35.9%,已经超过农村居民从农、林、牧、渔业获得的纯收入的60%(后者占人均纯收入的58.3%)。1997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和家庭经营纯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部分合计794.17元,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上升到38%,比上年又有明显增长。
综合以上两方面的资料,无论从劳动力的从业范围还是从产值和收入看,中国农村非农产业目前大体上占农村经济总量的25%~30%。严格地讲,农民外出打工并非农村非农产业;但是,在充分利用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户收入以维持农业生产的正常发展方面,外出打工与农村非农产业的作用基本一致。如果加上这一部分,非农产业在农村劳动力的使用和农户收入两方面所占比重更大,现在已接近40%,而且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