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来,巴西经济发展较快。因此,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1950年为28.7%,1990年下降到11.2%。与此相应,农业劳动人口所占比例也下降到28%左右(1990年)。初级农产品出口值占全国出口总值的比重,也从1950年的80%下降至30%左右(1990年)。
在上述比例下降的过程中,农业的其他指标水平却在不断提高。从1960年到1990年期间主要农作物的单产水平看,小麦提高了76%,达到1100kg/hm2;稻谷提高了11.3%,达到1800kg/hm2;马铃薯提高了132%,达到13 000kg/hm2;棉花提高了 31.1%,达到720kg/hm2;咖啡提高了 18.8%,达到1120kg/hm2。
目前,巴西占世界产量第一位的农产品有:西沙尔麻、蓖麻籽、咖啡、木薯、香蕉、原糖;占世界第二位的有柑橘、大豆、可可;占第三位的有玉米、烟叶、棕榈仁;占第四位的是牛肉。20世纪90年代,巴西农业平均增长率为4.5%,增长速度居世界各国前茅。
平均每个农业劳动者所提供的谷物产量,从1960年的911kg上升到1990年的1700kg。耕地面积从1960年的2 870×104hm2扩大到 1990年的5 500×104hm2。农业总产值从1960年的146 300百万克鲁赛罗提高到1990年的15 000 000百万克鲁赛罗。
巴西农业的发展是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的结果。据统计,各类农用拖拉机从 1960年的6万台增加到1990年的70万台,增加了1766%;化肥使用量从1960年的40×104t上升到1990年的650×104t,增加了 1525%。全国有500架农用飞机从事播种、灭虫等作业。该国农业内部结构的状况是:种植业产值比例为70%;畜牧业为25%;林业和渔业总共为5%。在种植业内部,大豆、甘蔗、咖啡、玉米等的产值比例较小,均不足10%;在畜牧业内部,牛奶和家禽产值比例达到 45%。
由此可以看到,巴西农业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某些不足。例如,林业和渔业的潜力尚未挖掘,或出现资源利用上的严重浪费;粮食生产水平虽有提高,但较为粗放,横向比较则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四、巴西的土地制度及农业经营形式
独立后的巴西依然保留着16世纪由殖民当局建立起来的大庄园制度。与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不同,巴西从未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土地改革。该国历届政府都不主张采取大规模的激进方式去变革农村落后的生产关系,他们宁肯采用逐步发展资本主义的方式沿着近似于“普鲁士式的道路”缓步发展。由于有大量宜耕荒地可以满足无地或少地农民的需要,所以,他们似乎拥有不实行土地改革的某种条件。
据统计,目前巴西注册的农业土地经营单位约516万个,注册土地面积为36.485×104hh2。面积在10hm2以下的有505万个以上的小农户,只拥有注册土地总面积的2.4%,而拥有土地在1000hm2以上的大庄园主,虽然只占土地经营单位总数的0.94%,但其拥有的土地却达到注册土地总面积的45.1%。在大庄园中土地利用率很低,连50%都不到,作物产量也很低,主要作物玉米、咖啡等,只占这类作物全国总产量的7%。
巴西的农业经营形式有三种:
其一是土地所有者经营。据统计,该国89%的土地处于这种经营形式之下。
其二是自耕农经营。占地50hm2以下的土地所有者经营称为自耕农经营。自耕农主要是靠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劳动从事农业生产。
其三是租佃经营。
五、巴西农业的问题与对策
(一)巴西农业的主要问题
第一,60年代间出现重视工业、忽视农业的政策倾向,从而造成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投入减少,发展缓慢。并曾一度出现粮食需求大大超过粮食供给的情况,国家不得不进口大量谷物才勉强维持住社会经济,但已严重影响了各部门的发展进度。
第二,在农业内部出现重点发展能出口赚外汇的经济作物,放松了对粮食生产的支持,使粮食生产经营粗放,集约化水平低,从而使国民经济整个发展的基础不稳固。
第三,经济作物的发展方向和出口方向都较为单一。这种单一性是该国农业的历史传统,二战后有所改善,但问题仍很突出。这种单一性使巴西农业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依赖过深,国际市场的任何波动都会直接影响该国的农业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
(二)巴西政府采取的对策
20世纪80年代以来,巴西政府采取了多项针对性措施,并获得相当的成功。这些措施是:
第一,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利用国家的力量推动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比如,由国家投资发展农田水利和农村电气化事业,修建仓储设施和农村公路等;由国家资助开发新的粮食和出口作物的生产基地,开发中西部稀树草原和亚马逊平原;由国家投资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农技推广事业。
第二,扩大实行农产品最低保证价格政策的范围。这个政策原来只适用于某些出口作物如大豆等,现已扩大到粮食作物。
第三,利用税收手段促进农业生产和土地的有效利用。例如,为了鼓励大豆、烟叶的生产,国家免去对这些产品征收的出口附加税;又如,为了迫使大土地占有者提高土地利用率,国家规定对大量闲置不用的土地课以重税,土地利用率达90%以上者则可免交土地税。
第四,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
第五,对中、小农户提供高额低息贷款,鼓励他们组织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