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在唐乾元二年(公元759年)九月由华州来到成都,第二年在浣花溪畔营建居室,共住三年零九个月,作诗247首。按前人的考证,杜甫草堂大约在浣花溪西,万里桥南,西郊碧鸡坊石笋街外,北望可见西岭,大约占地一亩。附近只有八九户江村人家,环境非常幽静。杜甫在这里过了一段较为平静而舒畅的生活,写了不少描写草堂附近四季景色的诗篇,人所熟知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就写于这一时期。杜甫原来的草房早已不存,五代前蜀词人韦庄等人在旧址重建茅屋,北宋元丰年间在这里建祠堂,后经历代扩建,奠定了现在的规模。一共有大廨(xiè谢)、诗史堂、工部祠三重古雅的厅堂。工部祠东侧竹林深处,有清代果亲王所写的“少陵草堂”石碑亭,是一座圆顶茅草亭,十分简朴。工部祠的建筑将纪念祠堂与园林艺术融为一体,里边翠竹、红梅、杜鹃、秋桂应时开放,荷池水槛、曲桥溪流、花径亭榭,十分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