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点建设分散,用地普遍超标。目前全国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已高达190多平方米,超过规定最高标准150平方米27%,共多占地5 100万亩。
修坟占用耕地的现象也值得注意。例如,江苏全省批准的经营性公墓53个,公益性公墓7 611个,此外,非法公墓不计其数,每年约建30多万个新坟。又如浙江温州市素来讲究修坟,每年平均建新坟1.5万个,占地100万平方米。有些地方的基层政府甚至提出“若要富,建公墓”,以此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蹊径,于是一些地方公园也改成了公墓。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国耕地减少中,城镇周围和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被占多,南方地区水田被占多,这些耕地的损失,很难靠开垦荒地来补偿。总之,国家面临保护耕地的形势十分严峻。
3.人口和耕地供需矛盾突出
中国人口占世界22%,而耕地占世界7%,是人口大国而相对来说耕地偏少。特别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非农业用地增加,耕地逐年减少,与此同时人口则逐年增加,于是人口和耕地供需之间的矛盾加剧。
表4.2 建国以来人口和耕地、粮食比例变化*
* 张世贤:三张图表说喜忧,《中国农村》,1995年5期。
中国从70年代以来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收效显著,年增长率有所下降,但由于人口基数大,每年仍增加 1200~1500万人。自 1987年颁布《土地管理法》以来,耕地减少略有缓和,但每年断续减少几百万亩的趋势仍难以逆转。展望远景,人口与耕地平衡问题将更趋严重。
部分原因是由于中国的耕地后备资源缺乏。根据农垦部80年代资料和中国科学院组织的历次边远地区综合考察报告汇总情况,开发条件较好、质量又较高的宜农荒地将近5 000万亩,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和内蒙古东部;开发条件有一定限制而质量中等的宜农荒地约1.2亿亩;尚有数量较多但质量较次的宜农荒地,则因分布偏僻开发不便,或者开发条件困难,一时难以利用。还有一些分布在农牧交错区或农林交错区,如果妄加开垦将破坏牧用草场或林用坡地,甚至破坏生态平衡。由此可见,我国实际宜耕荒地充其量不过2亿亩,按开垦系数0.5计算,开垦净得耕地不过1亿亩,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而且开拓新耕地,将受到资金投入、技术可行性和荒地资源本身特征等等的限制,开发进度也不可能很快,难以及时适应需求。
目前全国已有1/3的省区人均耕地不及1亩,东南部的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湖南等省市人均耕地不及0.6亩。按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规定,要满足一个人的生存,至少要有0.8亩耕地来生产粮食。低于此数即不能安全保证粮食供应。而中国已有666个县的人均耕地低于0.8亩警戒线,主要分布在人口稠密的东南部各省。东南部粮食不足要依靠华北和东北的支援,过去南粮北调的形势,现已倒转为北粮南调。
土地的人口承载力是人地关系中一个重要问题。它一方面直接和土地资源所能供应的食物总量有关,另一方面又与人口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相联系。一般而论,耕地生产粮食的能力决定于许多因素,包括土地的质量和肥力、播种面积和复种指数、作物结构与品种、耕作技术与管理、科技的应用、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等。据一般估计,到2000年时,中国人口将接近13亿,如人均粮食消费400公斤,共需粮食5 200亿公斤,大致可以平衡。全国土地的最大人口承载量在15~16亿人。如果到21世纪中叶人口达到16亿,加上预计届时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粮食年消费可能提高到450公斤,则共需粮食7 200亿公斤。由 2000年的 5 200亿公斤提高到 2050年的 7 200亿公斤,平均年需增产44亿公斤,任务艰巨。如影响粮食增产的各种有关因素中稍有变化或失误,势必造成粮食缺口,前景不容乐观。为此必须千方百计更好利用土地增产粮食,同时严格控制人口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