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从起点向西共划出了七条纵列线。后来,随着向西的开发,而划出新的基线与新的主经线。这种测量制度一直扩展到美国太平洋沿岸。6英里见方的乡块也是美国县以下行政管理的小区。道路系统也是沿着土地界线而设置的,所以,这种土地测量制度十分明显,也十分巩固。加拿大大体上也采取这种正方形的土地测量制度,这在西部的草原地带更为明显。在欧洲与亚洲某些国家景观中可以看到更古老的正方形土地测量制度的痕迹。罗马帝国虽久已不存在,但是其正方形土地形式在某些地方仍然留下明显的证据。在日本,正方形的土地制度可以追溯到7世纪的大化时代。在我国的甲骨文,农田的“田”字是一个象形字,如:
这种方方正正的田块就是“井田”。它是我国商代土地制度的基础。这种井田中有纵横的沟洫。当时土地属于氏族公社公有,每个成员平均分得一定数量土地。每个人分得的田就是一个方块,也叫做“一田”,田与田之间设有田界,形如“井”字,所以又叫井田。可见,我国实行方块形划分地界的历史是很久远的,虽然,其遗迹已不复辨认,但对现在我国农田划界的影响仍然是存在的。
长方形地块也是比较普遍的。在中欧,西欧的丘陵与沼泽地区,巴西和阿根廷的一些地方,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和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南部,以及得克萨斯州与新墨西哥州的一些地方,那里的土地是以长条作为单位,沿着道路、河流或运河并与其相垂直排列。这些长条形地块排列非常整齐,并向两边延伸出去,达到一定距离就有与道路或河流相平行的道路出现。这种划分土地的方式有利于取得水陆交通上的方便。所以每块长条土地的耕种者的农户都位于路旁或河边。由于法国流行这种形式的地块,所以迁移到新大陆的法国农民,把这种土地测量制度带到他们的定居地。这种形式的耕地的存在,往往也是法裔农民经营的标志。
除方块形和长条形地块以外,还有些农场的形状是不规则的。这种农场往往是利用自然特点作为其边界的标志,其中包括树林、河流、山丘、漂砾等自然物。这种类型在美国的东部地区比较流行。这里土地的开发是随着移民的增加而逐步形成的,事前并没有像阿巴拉契亚山西部那样作出土地的划界,所以没有规律。
农田的形状除了与土地测量制度有关以外,还与农业的不同类型有关。热带的迁移农业在大片森林中开辟出一块块形状不一的土地,形如茫茫大海中的小岛。在水稻地区,特别是丘陵地形,要将土地开辟成水平梯田,就形成一条条宽度不一,弯曲形的条带。在商业谷物业农场,商业乳业农场及大牧场则土地大都是完整的地块。
(二)土地合并
土地破碎,每块土地面积小而分散,农民耕种起来非常不便。这不仅要浪费更多劳动力,也不利于现代机器的操作与提高土地的经营效益。因此,一些国家采取不同办法促使地块合并。例如,爱尔兰在1909年就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合并,这样可使地块数目大大减少,每个农户大多只有一两块土地,这就大大便利了农民经营和管理土地,农民的土地集中以后,如果与其居住地接近,这就经营方便。但是多数农民是在土地集中后,地块与居住地的距离加大,他们通常搬出农村,在地块集中的地点建房居住。结果,像美国的单位地块对每个农户的作用一样,带来农户的高度分散问题。
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革命胜利后,往往实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的土地,在劳动农民中进行分配。为了走上共同富裕道路,有的实行集体所有制的集体农场或公社,有的实行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农场。不论哪种形式,为了土地实行集中经营管理,零碎土地要合并,原有地界要取消;根据机械化的发展与规模效益重新划分地块,建立新的地界。结果,地块的数量大大减少、形状比较整齐划一。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往往为满足农民对蔬菜等副食品需要,每户保留些自留地。这些自留地多在村落附近,地块比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