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是指为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把包含保护对象的一定面积的陆地或水体划分出来进行特殊的保护和管理的区域。保护对象主要包括:有代表性的不同自然地带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水源涵养区、有特殊意义的地质剖面和化石产地等。
(一)自然保护区的意义
自然保护区能够完整地保存自然环境的本来面目,为人类观察研究自然界的发展规律,以及为环境监测评价提供客观依据。自然保护区能够保护、恢复、发展、引种、繁殖生物资源,可以看作是物种的天然“资源库”,它能保存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尤其是保护正在迅速趋于灭绝、或者处于稀有和濒危状态的生物物种,因而又是天然的基因库。自然保护区还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天然实验室,在自然保护区里通常保存有完整的生态系统、丰富的物种和它们赖以生存的、较接近自然状态的环境以及其他自然历史遗迹,这就为进行生物学、地质学、生态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地。自然保护区又是活的自然博物馆,是普及自然界知识和宣传自然保护的重要场所。自然保护区有助于改善环境,保持地区生态平衡,保存完好的天然植被及其组成的生态系统,有助于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地方气候,特别是在生态系统比较脆弱的地域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对于环境保护更有重要的作用。
(二)自然保护区类型的划分
自然保护区可按资源类型划分,也可按保护对象和性质划分。
我国在总结国内外有关自然保护区类型划分研究进展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类型划分的基本原则,制定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类型划分的标准,将其分为3个类别9个类型,并定义如下。
1.自然生态类自然保护区
指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和完整性的生物群落和非生物环境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一类自然保护区。下分5个类型。
(1)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 是指以森林植被及生态环境所形成的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主要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如热带雨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等植被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2)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 是指以草原植被及其生态环境所形成的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如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和干旱草原等植被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3)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 是指以荒漠生物和非生物环境共同形成的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如高寒荒漠、戈壁荒漠等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4)内陆湿地和水域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 是指以水生和陆栖生物及生态环境共同形成的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如沼泽、湖泊、河流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5)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 是指以海洋、海岸生物与其生态环境共同形成的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如海域、海岛、海岸、河口、珊瑚礁、港湾等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2.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
指以野生生物物种,尤其是珍稀濒危物种群体及其自然生态环境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一类自然保护区。下分2个类型。
(1)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 是指以野生动物物种,特别是珍稀濒危动物和重要经济动物种群体及其自然生态环境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一类自然保护区,如哺乳类、鸟类、鱼类、昆虫等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2)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 是指以野生植物物种,特别是珍稀濒危植物和重要经济植物种群体及其自然生境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一类自然保护区,如蕨类植物种、裸子植物种、被子植物种、栽培作物的野生亲缘种等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3.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指以特殊意义的地质地貌、地质剖面、化石产地等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一类自然保护区。下分2个类型。
(1)地质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 是指以特殊地质构造、地质剖面、奇特地质景观、珍稀矿物、地质灾害遗迹等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2)古生物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 是指以古人类、古生物化石产地和活动遗迹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三)我国的自然保护区
1.自然保护区现状
1956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广东肇庆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在近40年,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很快,在全国已初步建成一个类型比较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发展情况见表3-l。
我国现有12个自然保护区加入了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除了自然保护区以外我国还建立了风景名胜区512处,建立森林公园755处。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在保护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2.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建设
江泽民同志在1998年中央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不懈地搞好生态保护工程,用1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在此基础上再用1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的生态环境有一个明显的改观;到下个世纪中叶,在全国建立起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环境,大部分地区做到山川秀美、江河清澈。这是一个跨世纪的宏伟工程,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壮举,各地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年复一年地抓下去,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战,这个宏伟的奋斗目标是一定能够实现的”。
我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分两个阶段:
(1)近期1996~2000年,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000个,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9%左右,加上风景名胜区,合计约占国土面积的10%;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的法规体系,80%左右的自然保护区设置专职管理机构和配备必要管理人员,50%左右自然保护区具备基本的保护管理设施。
(2)中期2001~2010年,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200个,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10%,加上风景名胜区,合计约占国土面积的12%;形成完整的自然保护区法规体系,90%左右自然保护区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70%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具有较完善的保护和管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