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这一资料的统计,在我国三北防护林体系范围内的沙漠化土地面积为32.8万平方公里(不包括由于自然因素所形成的沙质荒漠),其中历史时期形成的为12万平方公里,近百余年所形成的现代沙漠化土地面积为5万平方公里,潜在沙漠化危害土地面积为15.8万平方公里。涉及我国北方11个省(区),204个县旗(不包括豫东、河北平原古河道沙化的地区),约3000余万人口,危害约1亿亩农田和草场,在半干旱地带的农牧交错地区,荒漠化土地已约占61.5%的面积。而这一地带的各类成因的荒漠化土地面积的比例为:
过度农垦所形成的荒漠化土地占23.3%;
过度放牧所形成的荒漠化土地占29.4%;
过度樵采所形成的荒漠化土地占32.4%;
水资源利用不当所形成的荒漠化土地占8.6%;
工矿、交通、城市建设所形成的荒漠化土地占0.8%;风力作用下沙丘前移入侵所形成的荒漠化土地占5.5%。
总之,近现代荒漠化面积中,有94.5%是就地起沙,5.5%是老沙漠入侵。
据《中国地质灾害》的统计,我国荒漠和荒漠化土地面积、占省(区)面积和年均发展面积如表4-5所示。
我国国土的15.9%已经成为沙漠和正处于荒漠化中,这是什么含义呢?这就是我国的国土已有152.64万平方公里已经成为荒漠和荒漠化了。我国的总耕地面积是多少呢?有的说是96万平方公里(《中国大百科全书》),有的说是99.4万平方公里(《中国国情大辞典》)。如果我们取99.4万平方公里,那么沙漠(包括戈壁)面积应大于全国耕地面积的1.5倍以上。
但是其中的沙地,如河北、北京、河南东北旧河道地带和嫩江下游及第二松花江下游等地,由于这些地区的气候不是特别干旱,而是属于半湿润地区,地下水位也不深,还是比较容易治理恢复的。北京市的沙化地带由于近年来的绿化造林已大面积减少。
目前我国北方和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土地荒漠化发展的趋势十分严峻。内蒙古的荒漠化以每年0.3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大。其中伊克盟每年扩大面积1000平方公里,哲盟每年平均扩大面积696平方公里,阿拉善盟为552平方公里,各占全区年扩大荒漠化面积的30%、23%和18%。如以目前的速度扩大,则到本世纪末,全区荒漠化土地将达到80多万平方公里,就是说全区将只有30%的未荒漠化土地了。
吉林省土地沙化现象分布在松辽平原,现有沙化面积占全省面积的1/4,约4.7万平方公里。
黑龙江省现有土地沙化面积1553万亩,土地沙化面积仍在扩大。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西部。建国前,这里的草原总面积为6000多万亩,1956年为4400万亩,1985年为3633万亩。
陕西北部沙漠高原区沙漠化面积约12660平方公里。毛乌素沙漠不断南侵,对比1977年卫星照片与50年代航测照片,20余年中沙漠向南推进达3—10公里。建国以来,每年表土被风吹蚀厚度为1—3厘米,90年代初沙漠区以每年2.4—5.6米的速度向东南推移,年均扩大面积为7.43平方公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宁夏土地沙漠化灾害严重。解放前,由于腾胳里沙漠南侵,中卫县美丽渠、迎水桥、腾家滩和大师傅滩等地区的4.3万亩耕地、房屋、道路、水渠为流沙掩埋,数万人逃避沙荒外流。1961年到1976年,沙漠化土地年平均扩大17.2万亩,腾格里沙漠南缘的铁道,被沙漠的侵入而掩埋线路,沙蚀路基。经过30年的治理,沙坡头以西原被沙害的铁路才得到治理。目前,宁夏的陶乐、灵武、盐池等县和中卫县北部,仍分别受到毛乌素沙漠和腾格里沙漠的流沙入侵和威胁。
甘肃省河西走廊的北部、西部有20个县市分别受到腾格里沙漠、巴丹吉林沙漠、库姆塔克沙漠的南侵。走廊内部绿洲边缘沙丘和干河床的沙源对土地沙漠化的形成更具重要作用。经观测,它们的移动速度,一般为每年3—10米,最高达19.19米(民勤治沙站资料),移动方向在走廊东部为东南向,西部则为西到西南方向。在20个县市中,敦煌、玉门、金塔、民勤。古浪等县约有沙化面积800万亩,人口385.1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4人。目前,河西走廊的沙化仍呈增长趋势。如玉门县北部风沙线从70年代到80年代末的20年间,就南移了10公里(一说河西走廊地下水位下降,固沙橐林枯死,沙漠化以每年8米的速度向绿洲推进)。
新疆沙漠化的发展受人为因素影响极大。由于不合理的农牧业开发,如1970年后塔里本河上游引水量加大,中游截流修建拦河水坝(如大西海子水库等),以致塔里木河缩短246公里,台特马湖、罗布泊干涸。玛纳斯河缩短后,湖区形成5—6米高的沙丘。此外,叶尔羌河缩短220公里,孔雀河缩短250公里。截水造成的后果,除了河流下游和湖泊干涸外,便是地下水位下降,草木枯死,胡杨林成片死亡,绿洲缩小、干涸,沙漠扩大。现在库鲁克沙漠以年均3—5米的速度向西扩展。1958年以后的20年中,沙漠面积扩大了137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