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所知道的悬河,主要是地质学意义上的悬河。它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悬河是没有人工堤防的情况下,由含泥沙量较多的河流在其下游的冲积平原地区自然形成的。这种悬河是经过多次泛滥和小改道之后于河流两侧形成了由泥沙组成的自然堤(又称天然堤)的河流。形成天然堤之后,河流中的水面被自然堤所约束,河水面便可以高出自然堤外的泛滥平原,成为地面悬河。但这种悬河仍然保存有低于泛滥平原的河槽。只有在洪水之时,由于自然堤的决口,或河水面高出自然堤顶面的漫流,才能造成河流的大改道,即在决口以下可以随泛滥平原的地势低洼地带而流向与原河床走向不同的方向,形成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新河床。在此河床上又可以重复原河床的演变进程。所以这种地上悬河的流向是多变的,或者是经常摆动的,在其摆动的范围内,如果有人类的住留地如城镇、村庄或是农田等等,便会造成较大的或巨大的灾害。另一种是筑有人工堤防约束的地上悬河。这种人工堤防是人们为了一定的目的加以修建的。堤防往往会利用某些自然堤的基础,但在另外一些地段可以完全离开自然堤而修筑堤防。从历史文献考查,我国的人工堤防最早起源于黄河流域。出现的时间,一般公认为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据《史记·齐世家》载:前651年(齐桓公三十五年),桓公“会诸侯于葵丘(在今河南兰考县东)”,提出了“无曲防”(《孟子·告子下》)的禁令。这说明当时位于黄河下游的各诸侯国,都已经修筑了目的是为防御黄河洪水的堤防,并且常常修筑对本国有利而对邻国有害的堤坝。从此,也可以推断当时黄河下游平原地区由于诸侯的纷争,并没有修筑长达千余公里以上的统一河堤。据《汉书·沟洫志》所引汉哀帝初(前6),领河堤使平当奏言:“九河今皆填灭,按经义治水,有决河深川,而无限防壅塞之文。”当时,待诏贾让奏《治河三策》,说:“盖堤防之作,近起战国。壅防百川,各以自利。齐与赵魏,以河为境。赵、魏濒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虽非其正,水尚有所游荡。”“今堤防狭者去水数百步,远者数里。”可见黄河有统一的河堤,始于秦汉之际。有人认为始皇三十二年(前215)至碣石,“刻碣石门:坏城郭,决通堤防”,就是黄河下游具有统一堤防的开始。
虽从秦汉之际起,黄河便有了统一的人工堤防。但是,以后历经汉、唐、宋、元、明(中期)的一千七八百年中,不论黄河是向东南注入黄海,还是向东北注入渤海,同时分流黄水的,还有一条或多条分支河流存在,如汉代的济水、漯水、屯氏河、匏子河,以及自唐至元的汴水,都是起过分流作用的河道。它们有向南入淮、泗的,也有向北入渤海的。宋以后,向南的分流河道更加紊乱,颍水、涡水、濉水、汴水等,都曾起过分流作用,而它们在分流不久之后,自身也就成了地上悬河,或先后被堙没改道。
黄河主流与分流同时存在的局面直到明代中期以后才开始改变。改变的原因是为了利用黄河之水补充运河水少的问题,以保证运河漕运的畅通,使南方的粮食源源不断地运到北京。藉以黄河补充运河的水量,就必须稳定黄河的河床,一方面是要使黄河既不因决口而冲击运河,一方面是想利用黄河在徐州以南“济运”,保证运河的水位,保证漕运的畅通;同时又要求济运的黄河泥沙不至淤浅运河,阻碍漕运,于是逐渐地形成了将治黄与治运联系起来的方针。这一方针,首先见于弘治六年(1493)皇帝的上谕:“朕念古人治河,只是除民之害;今日治河,乃是恐妨运道,致误国计。其所关系,盖非细故。”
万历年间,治河总理万恭(1515—1592)在其治黄专著《治水筌蹄》中,将这一方针,阐述得非常清楚:“治黄河,即所以治运河。”“若不为饷道计,而徒欲去河之害,以复禹故道,则从河南铜瓦厢一决之,使东趋东海(指渤海);则河南、徐、邳,永绝水患。是居高建瓴水也,而可乎?”为了达到“不徒去河之害,而又欲资河之利”,就要求第一步要在黄河两岸坚筑堤防,以固定黄河河床;第二步要利用黄河之水力冲刷河床积沙入海,使之不淤垫河床。反过来,两岸的坚固堤防又成了束水攻沙的工具。治河的目的就是保运,这个方针制定之后,从明末到清代基本上都在沿用。只是自1855年黄河改道前后,因太平天国占据南京,运河漕运基本取消。漕粮改由海道运天津,近代的南粮北运任务则完全由铁道取代运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