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根据史料分析历史地灾也不是完全不可靠的。从本书各章的历史记载中,我们还是能够发现一些带规律性的问题,大体上可以得出以下一些认识:
①由于地质构造活动所形成的地灾,如山崩、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塌陷等等灾害,常常发生在比较重要的地震活动带,这些地带有:
甘肃河西走廊地带—六盘山地带;
从宁夏到云南西部的南北向地带;
陕西渭水沿岸地带;
山西汾水沿岸地带;
山东到苏皖的近南北地带;
以上这些地带的交叉复合地带。
这些地带从历史发展上看是地震活动的密集地带,许多大地震都发生在这些地带。在构造活动与地震的频繁活动时,使得这些地带的地应力作用较为集中,许多地方的地壳已变得支离破碎,往往一次震级不大的地震,也能导致大规模的山崩地裂,山移谷湮;或者一次这样的灾害造成的后果是覆埋的村落以十数,人员的伤亡以千万计,而在其交叉覆合带则更为严重,五岳名山中以华山最为活跃,也是这个原因。陇东南地区的地灾频仍也反映了这个问题。
某些地区或城市的地裂缝,以西安市的地裂缝发育为例,从地质条件上看,也与其所处构造地质条件有关,这里属于秦岭东西构造带和汾渭地堑及祁吕贺山字型活动带的复合地段。其地裂缝的历史记载可以追溯到788年(唐德宗贞元四年),以后常见于史籍。1486年六月,西安市地裂,倾陷民房墙垣无数。同年五月,商县地裂,六月壬辰(7月14日)汉中府宁羌卫(今宁强县)地裂,或十余丈,或六七丈,宝鸡地裂规模更大,长三里,阔丈余。这次地裂与地震似无直接联系,可能是因构造活动引起。次年,临潼、咸阳间地震(震级6.25,烈度8),西安荐福寺塔(小雁塔)自顶至足中裂尺许。1521年地震,塔一夕如故。到1556年,华县地震时,西安地裂横竖如画,人家房屋大半倾坏,小雁塔又裂为二,后来又一次地震,塔合无痕。据(清)钱泳《履园丛话》,此塔康熙辛未(1691)又裂,辛丑(1721)复合。如果所记无误,从西安地裂缝的历史记载可知:
地裂缝与构造活动关系密切,但有时有裂无震,有时有震有裂;地裂缝本身的活动性也很强烈;西安地裂缝不能排除地质构造因素。
从历史地灾史料得知地裂缝在我国中部、陕、甘、宁、晋等省区的分布,与李四光的祁吕贺山字型构造体系基本吻合。说明这个山字型构造体系虽形成于中生代,而在人类历史时期迄今仍在强烈地活动着。
在我国东部与郯庐断裂带相近的地区,也是地裂缝交发地带,如1668年的郯城莒县地震时沂水东崖裂缝长15里,宽3尺。郯城地裂缝或宽不可越,或深不可视,陷塌如阶,有层次。
华北平原有些地区的历史地裂缝,许多时候也与地震无关,有裂无震,如冀东的乐亭县,鲁中的束鹿、永年一带。有的与河岸平行,可能与土壤的胀缩有关,但有些也不能排除构造活动。
②以重力崩坍为主的地灾,多分布与大江大河的高岸陡崖地段。江南和华南的山区,华中、河淮一带也有记载。它们的发生发展,大都与久雨有关,但也有地震引发的。有些由久雨引发的山崩常常会转变成泥石流,史料记载为“山崩水出”,它们的特征是具有群发的性质。如112年,豫章员谿原山崩各63所;123年,丹阳(治今宣城)山崩47所等。这类非构造作用的重力崩塌地灾,大体上在历史上有以下几个密集地带:
以宁国、宣城为中心的苏皖南部;
以靖安、修水为中心的赣西北地区;
以松阳、云和为中心的丽水地区;
以罗浮山为中心的粤中地区;
以上庸为中心的鄂西北地区;
以临洮、天水为中心的甘肃东南地区。
③以喀斯特塌陷为特征的塌陷灾害,则广泛发生于两广、云、贵等省区,史料较多的则是桂林、灵川、兴安一带。
④以崩滑流灾害堵塞江河而导致发生次生灾害,以黄河、长江及其主要支流,史料较为集中,其他较小河流发生此类情况的史料则较少。江河的堵塞多发区常常与其所穿过的近南北向构造破碎带有密切的联系。黄河、长江都是从我国西部东流,要遭遇的构造带,在西部为贺兰山、龙门山,横断山近南北构造带,在中部为太行山、豫、鄂西一线以西近南北构造带。在长江及其支流通过西部构造带时,在金沙江地带发生的山崩堵江现象较为严重,重复率高,而且规模巨大。黄河则主要表现在其支流洮河一带。当通过第二个构造带时,长江表现为三峡地区的大型山崩滑坡,并且重复发生。黄河在龙门至三门砥柱之间,也有重复发生的现象。但也有不同之处,这主要是因为它们在地质、地理等条件方面有各自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