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小学、初中和高中都要开设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和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共同构成“综合实践活动”,作为必修课列入《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验稿)》中。研究性学习作为一门新课程在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段开设,其目标、价值追求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小学、初中和高中,不同学习段的学生在知识结构、身心发展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研究性学习在各学段的具体目标也应当有所差异。
研究性学习特别重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特别重视学习过程及学生的实践和体验,特别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此,研究性学习特别强调知识的综合性、过程性和应用性,它的目标定位与一般学科的教学目标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较大的差异。1.1义务教育阶段3—6年级研究性学习目标
小学段是个体一生发展的基础时期,此时的小学生头部生长速度逐渐减慢,四肢及内脏的生长加快,尤其进入青春期以后。同时,男女差异逐步扩大。12岁的儿童脑平均重量为1400千克,相当于成人的平均脑重量。他们的思维开始从形象思维为主过渡到抽象思维为主,但这时的抽象思维仍以具体形象为支持。通过集体活动,自我意识进一步发展,对自我已有一定的评价。他们的兴趣很广,还没有明显分化。学习开始成为他们的主导活动,通过识字、阅读和写作,小学生从口头言语逐步过渡到书面言语。老师是班集体的核心,集体活动都需要老师具体细致地加以组织和指导。根据小学生的这些特点,小学3--6年级学生研究性学习的具体目标主要有以下几项:
1.1.1激发观察生活、发现与探究问题的兴趣
学生通过自主探究的学习活动,对自己身边生活中的自然现象、社会现象进行观察、发现和思考,并通过不太复杂的探究活动,品尝自己动手、动脑探究和解决问题成功的愉悦,由此激发起对科学和社会问题的兴趣,初步养成好观察、好质疑、好探究的心理倾向。
1.1.2初步学会观察与发现,发展探究问题的能力
通过研究性学习,小学3--6年级学生应当初步学会仔细观察比较明显的事物,发现问题,并具备基本合理地对一些简单问题进行自主探究的能力。
1.1.3形成合作与分享的初步意识
小学3--6年级学生在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中,要克服依赖心理,乐于合作,互相帮助,养成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的自觉性,培养合作的意识和态度。通过师生、生生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形成人际沟通的初步能力。乐于与同伴交流和分享自己获得的信息、创意和探究取得的成果,培养群体意识和初步的自主能力。
1.1.4形成尊重科学的意识和认真实践、努力钻研的态度
小学3--6年级学生在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中,学会从实际出发,仔细观察,认真思考,说话和行动都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地求得结论,并养成尊重他人的想法和成果的正确态度。同时,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的品质,不断追求的进取精神等都要在研究性学习中得到锻炼和发展。
1.1.5初步形成对社会的责任意识
小学3--6年级的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了解科学对自然、社会与人的意义。注意个人行为对社会的后果,懂得自己是国家与社会的小主人,将来要为社会进步尽职的基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