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始农业的初步发展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地理条件复杂,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一开始就具有不同的特点。总的来说,新石器时代的农业活动大致可分为四个区域:黄河流域及其北部,从新石器早期就发展起了以种植粟、黍为主的旱地农业;长城以北和广大西部地区,狩猎经济较发达,出现游牧经济;长江流域广大地区逐渐发展成以水稻种植为主的水田农业;南方和滨海地区农业发生虽早,但因人口稀少、生物资源丰富,采集和渔猎仍占相当大的比重。
新石器时代我国原始种植业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 10 000年至8000年前为原始刀耕或火耕阶段;8000年至5000年前为原始锄耕或耜耕阶段;5000年至4000年前为发达锄耕阶段。在生产工具上,这一时期完成了由“刀耕火种”向发达锄耕的进化;在耕作制度上,完成了由年年易地的生荒耕作制向连种三五年撂荒三五年的轮荒耕作制的转变,土地利用率较以前有了显著提高。作物种类有一定增加,北方旱作粟、黍常见,南方水稻籼、粳并存,大麻、苎麻成为人们衣着的主要原料,葫芦、白菜、芹菜、蚕豆、西瓜、甜瓜等也已开始栽培。因原始农业的发展,这一时期人们开始由以前游移和季节性的野营生活逐渐转入定居生活,男子在农业生产中渐居主要地位,从而实现了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的转变。
在原始畜牧业方面,经长期圈养驯化,家畜种类有所增加。河北武安磁山和河南新郑裴李岗遗址有家猪、家犬和家鸡的遗骨出土,说明七八千年前中原地区已有原始畜牧业。稍后的仰韶文化遗址中又有牛的遗骨出土。大汶口和龙山文化遗址中还发现马、山羊和绵羊的遗骸。至此,在我国北方马、牛、羊、鸡、犬、豕“六畜”俱全的畜牧业已具雏形。在中国南方,养猪之历史可上推至 8 000到 10 000年。浙江河姆渡遗址还出土有水牛和家犬的遗骨,说明六七千年前以饲养猪、狗、水牛为内容的南方畜牧业已初步发展。
1926年我国考古学者在山西夏县西阴村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一个半割的、似丝的茧壳”。1958年在浙江吴兴钱山漾遗址中又发现一批丝织物,说明早在五六千年前我国已开始养蚕缫丝,纺织技术已具相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