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农村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1952年农业生产已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从1952年到1965年,中国完成了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建立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统派购制度。这期间,虽然经历了“大跃进”等超越现实条件和客观规律的冒进运动,但总的来说,社会是稳定的,经济也有一定的增长。1965年全国农业总产值达589.6亿元,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超出1957年(536.7亿元)9.9%,与1960年相比增长42.1%,平均年递增7.3%。在农业内部,农作物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副业都有一定的发展。这一时期,中国的农业教育、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体系已普遍建立,并且形成了相当的规模。1966年春,全国计有独立的高等农林院校53所,在校生6.3万人,分别是1949年的2.9倍和6.1倍;中等农林学校144所,在校学生5.4万人,分别是1949年的1.3倍和2.5倍。到60年代初期,全国已有中央和省、地级综合性和专业性农业科研机构100多个。
但就在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之时,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社会动荡,人人自危,农村经济与农业生产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极左路线盛行,农业学大寨畸形发展。1966—1969年全国农业生产总值基本上没有增长。由于限制社员家庭养猪,造成1967—1969年生猪饲养量急剧下降,1969年年末存栏和全年出栏肉猪比1966年下降8.2%。农业生产连续三年呈下降和停滞状态,而这三年中,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却分别高达 2.56%、2.74%和 2.61%,因而全国人均农产品占有量全面下降。粮食从 291kg减至 265kg,下降 8.9%;棉花从3.2kg减至2.6kg,下降18.7%,导致市场农副产品供应异常紧张。只是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中国经济改革序幕之后,农业生产的这种停滞状况才得到根本性改变。这场改革始于农村,而影响最为广泛深刻的是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据统计,1978年,在家庭承包发展最早的安徽省,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也只占生产队总数的0.4%,但到了1982年11月,全国实行承包制的生产队已占生产队总数的92.3%,农村经济新的格局已全面建立。
大包干带来了大变化。 1988年我国农村社会总产值 12 53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较 1978年增长了 2.43倍,平均年递增13.1%,快于同期社会总产值增长1.9倍和平均年递增11.2%的速度。农业总产值(不含村办工业)5 865亿元,较 1978年增长82.6%,平均年递增 6.2%,相当于1953年到 1978年平均年递增2.7%的2.3倍。农村第三产业主要是1979年后发展起来的。1988年全国乡镇企业总数 1888.16万个,总产值6 495.7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6%和全国社会总产值的23.5%,在国民经济中已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教育与科技事业也蓬勃发展。到1987年,全国计有农林院校78所,本、专科在校生13万人;中等农业学校435所,学生15.8万人。此外,还发展了相当规模的农业干部教育和成人教育。在科学研究方面,到 1985年全国有农林科研机构 1400多个,从业科技人员 10余万人;有农技推广机构12万个,职工70多万。农业科研与推广工作硕果累累,如籼型杂交稻的发明和大面积推广、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的应用、鲁棉1号的广泛种植及马传染性贫血疫苗,等等,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据中国农科院估算,我国农业总产量中科技进步的贡献率由1972—1980年的 27%提升到1981—1985年的30%~40%。在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在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