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六大内容和两个提示,无一例外地都须从物质、能量、信息在地理空间内的迁移、转换和流动的特性出发,即深刻认识“流”的方式、“流”的强度、“流”的方向、“流”的速率、“流”的变化等方面,去对地理环境的可测性、可比性、可控性、适宜性、定量化等作出理想的实现,并以此作为认识地理学的基本窗口,构成整个现代地理学的灵魂和骨架。
虽然许多地理学家讨论了地理学中有关解释和理论中的哲学基础,但却极少有人企图去验证、考察和总结地理学规律的类型及其在基础研究中的作用和价值。
对于现代科学来说,任何一种真正的理论体系的创建,都遵循着一个共同的范式,并且只有在该范式所涉及的各个环节都同时得到相应的满足后,此种新的理论(体系)方可被确认。由当代所确认的理论,并不能永远保证是正确的,所谓“析之者愈精,逃之者愈巧”,它还须经受各种新事实、新发现的严格检验,以便决定此种理论(体系)的存在、废弃、修补、调整或扩充。现代地理学的基础理论建立亦不例外,其体系的完善服从于理论建立的一般规则。
我们可以强烈地感触到:没有足够的地理信息,没有建立理论所需的能量和物质流动的基本资料,新的地理理论(体系)是不可能诞生的。
既然理论地理学以能量、物质和信息在地理系统中的传输、交换、贮存、反馈、均衡、输出或输入的基本原理为脉络,那么地理学的基础理论也就相应地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完善自己或创建自己:
深刻阐释和进一步开掘已经发现的地理规律;
深入地探讨地理要素之间互相作用的机制;
揭示区域的乃至全球的地理结构和地理功能模型;
精确地表达不同尺度的地理过程;
实施地理环境动态演化的稳定性分析;
健全地理学研究的方法论。
以上诸点,均为理论地理学的核心问题,它们的突破,除有赖于正确的哲学基础之外,还有赖于地理学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对于各种现代科学成就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