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已成为当代世界性的问题。它对环境的污染与工业“三废”一样,是一种危害人类环境的公害。噪声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一起构成当代三种主要污染,但与水、气污染相比,它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即噪声污染具有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性和分散性。
所谓局限性和分散性是指环境噪声影响范围的局限性和环境噪声源分布的分散性。首先,噪声污染是一种物理污染,一般情况下不致命,它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当噪声源发出噪声时,一定范围内的人们立即会感到噪声污染,而当噪声源停止发声时,噪声立即消失;而水、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即使停止排放,污染物在长时间内还残留着,会持续产生污染。其次,噪声污染源无处不在且往往不是单一的,具有随发分散性。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噪声扰民事件不断发生,据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十几个大城市的统计,噪声扰民诉讼事件占污染事件总数的百分比逐年增高,1979年是29.7%,1980年是34.6%,1981年是44.8%,到1990年上升为50%,由此可见,控制噪声污染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噪声污染对人的影响不单决定于声音的物理性质,而且与人的心理和生理状态有关。
吵闹的噪声使人讨厌、烦恼,精神不宜集中,影响工作效率,妨碍休息和睡眠等。在强噪声下,还容易掩盖交谈和危险警报信号,分散人的注意力,发生工伤事故。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美国每年由于噪声的影响而带来的工伤事故、不上工及低效率所造成的损失将近
在强噪声下暴露一段时间后,听觉引起暂时性听阈上移,听力变迟钝,称为听觉疲劳。它是暂时性的生理现象,内耳听觉器官并未损害,经休息后可以恢复。如长期在强噪声下工作,听觉疲劳就不能恢复,内耳听觉器官发生病变,暂时性阈移变成永久性阈移或耳聋,称噪声性耳聋,也叫职业性听力损失。长期在不同噪声环境下工作,耳聋发病率的统计结果见表7-1。
从表7-1中可以看到,噪声级在80dB以下时,能保证长期工作不致耳聋;在85dB的条件下,有10%的人可能产生职业性耳聋;在90dB的条件下,有20%的人可能产生职业性耳聋。
如果人们突然暴露在140~160dB的高强度噪声下,就会使听觉器官发生急性外伤,引起鼓膜破裂流血,螺旋体从基底急性剥离,双耳完全失听。长期在强噪声下工作的工人,除了耳聋外,还有头昏、头痛、神经衰弱、消化不良等症状,往往导致高血压和心血管病。
噪声对胎儿造成危害。研究表明,噪声会使母体产生紧张反应,引起子宫血管收缩,以致影响供给胎儿发育所必需的养料和氧气。日本曾对1000多个初生婴儿进行研究,发现吵闹区域的婴儿体重轻的比例较高,平均在5.5lb(磅,1lb=0.4536kg)以下,相当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早产儿体重,这很可能是由于噪声的影响,使某些促使胎儿发育的激素水平偏低。
此外,高强度的噪声还能破坏机械设备及建筑物。研究证明,150dB以上的强噪声,由于声波振动,会使金属疲劳,由于声疲劳可造成飞机及导弹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