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海洋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海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现状
据1998年全国环境状况公报,1998年近岸海域水体污染严重,局部海域环境质量仍呈恶化趋势。因水质污染和过度捕捞,近海生物资源下降,近海海水养殖自身污染严重。总之,我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上未见好转,主要污染指标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与重金属(按《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对不同海域的状况分述如下。
渤海污染继续加重。海域内90%的监测站位超过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铅。其中辽东湾局部海域无机氮已超过三类标准。另外,据1998中华环保世纪行的资料,渤海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和渔业资源衰退。据调查,10年来渤海鱼类群落生物多样性指数大大下降,经济鱼类低龄化、个体小型化、生长周期缩短。
黄海污染总体较轻。海域内的45%监测站位超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其中胶州湾和大连湾无机氮分别超三类和二类标准。
东海污染严重。海域78%的监测站位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铅和汞。
南海水质较好,局部污染严重。海域内28%的监测站位超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珠江口海域污染突出。
重大污染事件以赤潮为最,其次为溢油。1998年我国海域监测到的赤潮22起。其中南海10起,主要发生在珠江口、大亚湾、深圳西部和阳江海域;东海5起,主要发生在长江口、杭州湾和嵊泗海域;渤海和黄海7起,主要发生在烟台海域和莱州湾、渤海湾及辽东湾。另据1999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最新巡航监视报告,1999年7月2~6日渤海西部沧州附近海域发生1500km2的大面积赤潮。此后,仅仅相隔不足10天,7月13日渤海再次发生特大面积赤潮。这是“中国海监”B—3808飞机在执行渤海东部和北部海域的巡航监视任务时于7月13日上午9时40分发现的,赤潮面积约为6300km2。
1998年的溢油事故,我国近岸海域监测到20余起,其中1起为大型溢油事故
(二)海洋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原因分析
1.排污量不断增长,海洋纳污能力有限
图10-2显示了沿海地区工业废水直排入海量对比。
沿海地区8省、1自治区、2直辖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废水产生量不断增长,所以虽然工业废水达标率与工业废水处理率1997年与1992年对比(图10-3和图10-4)有所提高,但工业废水直排入海量仍呈增长趋势(图10-2)。与此同时,海上石油开采和海洋运输业都发展较快,海上污染的排污量也相应增加,但近岸海域的环境容量(纳污能力)是有限的,这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排污量大、纳污能力小的矛盾在渤海尤为突出。据统计,每年排入渤海的污水量约为28亿吨,占全国污水入海量的1/3;渤海接纳污染物量约为 70万吨,占全国入海污染物总量的近1/2。而渤海的面积为 7.7×104km2,仅为全国四海区总面积472.7×104km2的16%,平均水深只有18m,如同一只面积不大的浅盘子,又是我国的内海(封闭海域),水体自净能力极差。所以,我国老一辈水利专家说:眼下渤海已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一些近岸海域的纳污量已超过自净能力。
2.仅以工业污染物为控制对象,收效不大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是中国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区普遍存在的主要污染物,近岸海域富营养化现象已相当严重,仅1998年监测到的赤潮就有22次。那么这些氮、磷来自何方?由荷兰、英国3家国际咨询公司于1996年完成的世界银行“杭州湾环境研究项目”,对长江口、杭州湾及舟山渔场地区大范围河口海洋区域作了详细调查研究。认定:入海无机氮的75%来自粪肥和化肥,20%来自生活污染和其他,而只有5%来自工业污染源;入海总磷的27%来自粪肥和化肥,14%来自生活,59%来自其他(指由于水土流失而进入水中附着于土壤上的磷),而工业来源为“0(零)”。这项研究结论与1995年的有关统计数字是一致的,1995年沿海地区施用化肥3394.6万吨,农药108.7万吨,据估算,化肥平均流失量约占施用量的40%~60%,其中相当一部分通过河流携带入海或经地表漫流入海。
综上所述,引起海域富营养化的无机氮和总磷主要不是由于工业污染源,而现行措施都以工业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因而收效不大。
3.没有以生态理论为指导制定综合防治对策
近岸海域是沿海陆域生态系统与海域生态系统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现行的“先陆地、后海洋”和“以陆制海”的观念,促使人们为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尽快提高,而向陆域和海域无限制地索取,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强度(规模和速度)超出了海域的承载能力,沿海地区陆域经济增长加快,经济增长的模式仍是粗放经营;人口持续增长,消费水平提高,消费方式不变,经济、人口增长的后果是资源消耗量大(利用率不高),废物排放量大,入海污染物的总量增多,在一些海域超过了海洋环境的自净能力,破坏了“陆—海”复合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造成了海洋环境的污染与破坏。
二、海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危害
(一)海洋环境污染的危害
1.近海环境污染对水产资源的不良影响
我国海域辽阔、水产资源丰富,渔业生产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是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沿海地区人口增长,工农业及海上运输业的发展,造成近海环境污染,使海洋水产资源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损害。
(1)内湾水产资源遭到破坏渤海海域的三大湾——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原本是经济鱼虾类最重要的产卵场、索饵场和高幼场,由于污染严重,如今这里的渔业资源几乎遭到毁灭性破坏。辽东湾的大辽河口四周,分布着营口市400多家工厂的排污口,平均每天排放工业废水240万吨,原盛产于此地的对虾,现已基本绝迹。毗邻天津、河北的渤海湾,目前是全国海域中接纳污染物最多的海域,底栖生物明显减少,浮游生物也变成以耐污性较强的种类为主。在莱州湾污染最重的小清河口,银鱼、河蟹面临绝迹,毛虾已不成汛,毛蚶基本消失。昔日“百鱼摇篮”已变成了“污水湾”。
(2)外海渔场也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舟山渔场是我国最大和最重要的渔场,水产资源非常丰富,有大黄鱼、小黄鱼、带鱼、墨鱼、凤尾鱼、贻贝等鱼虾类近300余种。近年来,渔场海域污染日益严重,使舟山渔场渔业资源明显减少,产量下降,水产品个体变小、质量下降。
此外,回游性鱼虾产卵场、滩涂贝类、溯河性鱼虾类等水产资源也都受到损害或破坏。
2.海域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海洋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是污染物通过食物链迁移、转化、富集进入人体,直接危害人体健康。据广东、福建、浙江、山东、河北、辽宁等省及天津市的渔民反映,食用带石油味的鱼虾后,轻者恶心,重者呕吐、腹泻。据调查沿海渔民头发中汞、砷、铅、镉等的含量均高于相应地区的农民,其中以汞最为显著。
渤、黄海沿岸渔民恶性肿瘤死亡率高于全国普查的恶性肿瘤死亡率,渔民恶性肿瘤死亡率的前3位是胃癌、肝癌、食道癌,这说明海洋环境污染对近海渔民的健康已产生不良影响。
3.海洋环境污染对旅游资源的影响
石油污染严重损害了滨海旅游资源。海面飘浮的大量油膜或油块,随海流飘至海岸区域,黏附在潮间带各种物体上,渗透于砂砾之间,从而污染了海水滩面、礁石、海岸堤坝和海上游乐设施等,破坏了海滨环境,降低了海滨旅游价值。
滨海城市的一些海水浴场也发现了油污染,而大肠菌群数超标和富营养化使海水浴场的水质降低,已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海水浴场的水质标准,对在海水浴场游泳的人群必将造成不良影响。
4.赤潮、溢油等海洋污染事件的危害
以渤海为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赤潮达数十次,影响面积数千平方千米,造成经济损失数十亿元。此外,渤海几乎每年都发生由于拆船、撞船、沉船、井喷、漏油等原因造成的溢油事件,海域石油污染严重,给水产养殖和海滨旅游事业带来巨大威胁。
(二)海域生态破坏的损害
海域生态破坏的损害主要有:捕捞过度、导致渔业资源衰退;滩涂不合理开发及乱砍滥伐红树林造成的不良后果。
1.过度捕捞对渔业资源的损害
近海捕捞强度超过水产资源再生能力,这对渔业生产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由于长期的酷渔滥捕,主要经济鱼类资源衰退,有的已遭到严重破坏。小黄鱼从年产16万吨减到2万~3万吨,大黄鱼从最高年产19万吨降到3万~4万吨。带鱼本是繁殖力较强的肉食性鱼类,生长较快,但由于大、小黄鱼等经济鱼类锐减而变成主要捕捞对象,常年受到追捕,目前从数量上看,年产虽然仍能维持在440万吨左右,但个体已明显减小。其他经济鱼类资源也普遍出现数量下降、小型化、低龄化及低质化等现象。
2.滩涂不合理开发造成的不良影响
滩涂是沿海地区的重要资源,应合理开发利用。但有些地区从局部利益出发,违反客观规律,盲目围垦开发,造成不良甚至严重的后果。有些地方在围海造田中,盲目围垦了历来用于养殖的浅海滩涂,导致水产资源衰退。如福建惠安县,围海面积2万亩(1亩=666.6m2,下同),把原来养蛏地1400亩、苗地700亩、牡蛎养殖地400亩全部围垦在内,使水产资源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另有一些地方盲目围垦,造成港湾淤积,影响航运。如广东牛田洋围垦后,汕头港入海航道水深变浅,影响了航运。
3.乱砍滥伐红树林造成的不良后果
红树林是一类富有特色的植物群落,它生长在淤泥深厚的热带、亚热带海滩上。全世界40多种红树家族中,我国就占有24种,分布于福建、台湾、广东及海南省部分沿海泥滩地区。海水涨潮时,红树林植物群落的部分或大部分淹没于水中,浮荡在海浪之中,成了一片“海底森林”;落潮时,整个群落又露出地面,变成了一片“海上森林”。红树林为鸟类提供栖息地,是鸟类的“天堂”;它对巩固滩涂、防止海岸崩塌,降低泥沙鎏容量、维持航道水深都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是海岸的天然屏障。我国海南省沿海泥滩地区红树林生长特别茂盛,但在10年动乱时期,由于盲目围海造田,乱砍滥伐红树林,70%的红树林被毁掉,由建国初期的14万亩减少到4万亩,使鸟类失去了优良的栖息场所,海岸失去了天然屏障,也破坏了海湾的自然景观。海南10年动乱期间破坏红树林的行为只是一个典型实例,问题在于近年来类似行为仍时有发生,对红树林的保护仍未引起应有的重视。
三、综合防治对策
(一)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
1.基本原则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为基础,综合防治对策必须有利于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经济建设开发强度不能超过资源、环境承载力。
(2)以生态理论为指导近岸海域与滨海地区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组成一个复合生态系统,综合防治就是要促进复合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以生态理论为指导,根据近岸海域的生态特征和规律,“以海制陆”,调整和改善滨海陆域的生态结构,促进复合生态系统生态流协调稳定的运行。
(3)以防为主,坚持源头控制原则 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都不应在污染、破坏产生以后再去治理和处理,而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破坏的产生,消除产生污染破坏的根源,坚持源头控制的原则。通常的做法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生态建设。
(4)合理利用海洋环境自净能力,与人为措施相结合 海洋环境有比较大的自净能力,是宝贵的自然资源。虽不可一味地把海洋作为廉价处理废弃物的场所,无限制地排污,破坏海洋自净能力,污染海洋环境,但如不加利用也是对资源的浪费。所谓合理利用,是指在对海洋环境容量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排海工程设计与人为污水处理措施相结合;优化排污口分布,优化污染负荷的分布,既可节约污染治理投资,又恰当地利用了海洋自净能力。
(5)按功能区实行总量控制与海域环境浓度控制相结合 科学地划分海域环境功能区,按功能区环境容量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并分配到源,对污染源排污量进行总量控制;海域环境监测的监测值是对总量控制的检验,环境浓度监测可显示对污染物入海量进行总量控制后,是否达到了海域功能区环境目标值和相应的环境标准。
(6)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系统分析、整体优化 海洋环境综合防治对策,需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全面规划,但要突出重点。规划方案和综合防治对策的确定,要系统分析、整体优化。
(7)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 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生态保护都必须依靠技术进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但是,技术措施必须与管理措施相结合,因为强化海洋环境管理是实施技术措施的支持和保证。
2.主要内容
海洋环境综合防治对策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①海洋环境调查评价;②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③海洋环境保护战略目标及总量控制目标;④海洋污染防治对策;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二)海洋环境调查评价
主要有下列一些项目。
1.近岸海域及滨海区环境特征调查
(1)自然环境特征调查 包括:滨海区土地状况(地形、地质状况、土地稳定性等),入海河流状况(河流分布、入海河口、相关的水文资料),近岸海域、海湾(潮汐、潮流、扩散系数),海域自然资源(海洋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海水资源、海洋能等),气象状况(气温、降水量、风速、风向、日照等),植被,以及台风、海啸、地震、海平面上升等自然灾害现象。
(2)社会、经济环境特征 主要包括:滨海地区人口(人口数量、增长率、人口结构、密度及分布等),海洋产业结构、滨海地区产业结构,经济密度及分布,能耗密度及分布,污染负荷强度,经济增长的科技贡献率,交通及公共设施等。
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对近岸海域及滨海地区的生态特征进行分析。
2.污染源调查评价
(1)近岸海域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调查要分类逐项调查。①陆地污染源(陆源)调查。不但要重点调查临海工业的直接或间接排污,入海河流携带的污染物,以及沿海油田、港口等污染源的排污状况;还要调查沿海农业(包括水产养殖、种植业等)污染源,以及沿海居民的生活活动、旅游业开展的旅游活动造成的污染,特别是农业及旅游等造成的面源污染。②海上污染源调查。主要是海上交通运输污染源,海上石油开发、拆船等工业污染源。③大气型污染源(也叫扩散污染源)调查。主要是随大气飘浮的石油微粒,农药、化肥微粒,铅等重金属微粒,因自然沉降或随降水入海。
当前,我国的海洋污染“元凶”是陆地污染源,但对其他污染源也要认真调查,例如:随着海洋事业的发展,海上交通运输业和海洋石油开发迅速发展,海上污染源排放量呈上升趋势,而对面源污染和大气型污染源也不可忽视。
污染源调查资料汇总分析,要说明以下的问题:①各类污染源所排污染物的入海量;②排污系数(陆地工业源及海上石油开发的万元产值排污量等);③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特征,重点污染物的物理、化学性质;④污染源分布及排污口分布;⑤重点海域尽可能对主要污染问题进行源解析,弄清各类污染源的污染分担率。
(2)污染源评价 污染源评价的目的在于确定主要污染物与主要污染源,通常采用标化评价法,评价污染物及污染源的潜在危害,经分析比较确定出主要污染物及主要污染源。
标化评价方法,即对污染物选定恰当的评价系数进行标化计算。这就犹如商品价值用货币进行标化,各种能源用热量进行标化一样。各种不同的污染物只有标化后才能进行比较。例如:某工厂每年排放铅1000kg,排放汞100kg,仅从质量来比较,铅应是主要污染物。但是,污染物质量并不代表它对环境的潜在危害。所以,要选用恰当的标化系数,对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标化计算,再分析比较。假定选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总汞、总铅的最高允许排放标准作标化系数,对上述例子中汞与铅的排放量进行标化计算,即可得到如下的结果:
式中,P铅、P汞称为铅、汞的等标污染负荷。
铅的最高允许排放标准是1mg/L,汞的排放标准是0.05mg/L。不要量纲只取排放标准的绝对值作标化系数,标化计算的结果,铅的等标污染负荷是1000kg(标),汞的等标污染负荷是2000kg(标),两相比较汞的潜在危害大。
上述例子中所用的标化评价法即是经常应用的等标污染负荷法。其通式如下:
式中Pi——i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
mi——i污染物的排放量(或入海量);
Coi——标化系数,选用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选用海水水质标准(或水环境质量标准)。
应用等标污染负荷法或其他标化评价法时,一定要注意选用恰当的标化系数。
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
(1)环境污染现状调查评价 根据监测站位的监测数据和在调查地区或海域增设的监测点所获得的数据,对海洋环境污染现状进行评价,弄清各评价区的污染程度(最好能画出污染分布图)。
例如:1997年全国环境状况公报中,以无机氮、无机磷为主要污染指标(评价指标),以海水水质标准为评价标准,对中国的四大海区进行评价。水质评价结果表明:一类海水占18.7%,二类海水占21.4%,三类海水占6.5%,超三类海水占53.4%。四大海区的超标率(以下均指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分别是:渤海44%,黄海46%,东海94%,南海42%。四大海区中,东海污染较重,其次是渤海、黄海和南海。
(2)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包括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破坏现状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主要问题。
4.环境污染破坏的效应调查
“效应调查”就是通过调查研究弄清海洋环境污染破坏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包括人体效应、经济效应和生态效应。
(1)人体效应 调查海洋环境污染破坏与人体健康的相关关系、因果关系及定量关系。
(2)经济效应 调查海洋环境污染与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3)生态效应 调查海洋环境污染破坏对滨海陆域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以及两者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的不良影响,并应对生物多样性的不良影响给予重视。
对上述调查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海洋环境污染破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三)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是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是按功能区进行总量控制、强化海洋环境管理的前提。这项工作是在实现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的基础上,根据环境目标和海洋环境的承载能力,在时间和空间上划定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并能发挥最佳功能的区域。
1.基本原则
(1)为经济建设服务,坚持可持续发展方针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必须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但同时必须有利于保护海洋环境,保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统筹考虑,合理组合 海洋环境的特点是具有流动性,四海相通、功能海域相通。所以,在进行海洋功能区划时,要从整体上进行综合考虑,相邻海域的功能不能相互矛盾。
(3)服从最高功能的原则 现有的使用功能在进行环境功能区划时不能降低;具有多种功能的近岸海域,在进行功能区划时,要服从最高功能的要求。
(4)便于管理 海洋环境功能区划,要有利于强化海洋环境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污染综合防治。
2.一般方法
(1)调查现有功能及经济发展要求 海洋环境是多功能的,由于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部门、各行业的需要和利益不同,在开发利用和保护上往往产生矛盾,为了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必须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滨海地区工业、盐业、渔业,以及海洋石油开发、风景旅游及港口布局;污染源、污染现状、生态破坏现状及变化趋势;经济、社会近期计划及远景规划;历年来的海洋环境调查资料、监测数据和不同海域的自净能力,以及现有功能。
(2)综合分析,提出方案 综合分析现状及各部门的要求,从整体利益出发进行优化,选择最佳“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3)征求意见、科学论证 提出方案后要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3.我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简况
根据全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1990~1992年工作要点,并按照海水水质的分类与标准进行环境功能区划。按照海水用途,海水水质要求分为3类:第一类适用于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人类的安全利用(包括盐场、食品加工、海水淡化、渔业和海水养殖等用水),以及海洋自然保护区,在环境功能区划中这是重点(或特殊)保护区;第二类适用于海水浴场及风景游览区;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在环境功能区划中应作为污染控制区,促进推行清洁生产。如果有的海域海水水质已超过3类,在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中应列入重点治理区。
经过3年多的工作,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了本地区的近岸海域环境区划工作。又经过进一步深化、调整和完善,1996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全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总报告和全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送审稿)进一步审查后,向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汇总分析完成了进一步的修改,并绘制出全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送审图)。
(四)海洋环境保护战略目标及总量控制目标
1.海洋环境保护战略目标
(1)确定海洋环境战略目标的依据 主要有3点:一是国家提出的关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如《中国21世纪议程》和“中国跨世纪的环境保护目标”;二是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海洋环境质量的要求;三是技术经济发展的现实水平。
(2)表述 根据上述3点依据,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战略目标可概括地表述为:加强海洋环境管理,控制海洋污染发展和保护海洋生态。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的排放,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生态环境的退化,力争减轻海洋环境灾害,2000年海洋污染和生态环境退化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使部分污染比较严重的重点河口、海湾、海域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长远的目标是:维持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永续利用。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要实现海洋渔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在维持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同时提高沿海地区居民生活水准。海岸带与岛屿的开发应使其具备应付各种恶劣海洋环境的持续能力,同时又能使其对海洋和沿海资源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从而实现海岸带与岛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海洋环境总量控制目标
(1)确定总量控制目标的指标体系 根据“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控制8种废水污染物:化学耗氧量(COD)、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镉、六价铬。但不同的海域控制的重点也不同,《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中确定,渤海:重点控制石油类和营养盐类(氮、磷);黄海:重点控制石油类和有机物(COD)的污染;东海:重点控制营养盐类入海量,减轻航道、港口油污染;南海:重点控制石油污染,减少珠江口营养盐类入海量。
(2)确定总量控制水平 这是控制污染破坏的重要一环。各项总量控制指标要根据战略目标的要求确定应控制在什么水平,并要作可达性分析。2000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控制水平,在全国环境保护“九五”计划中确定以1995年为基准年,2000年东部沿海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比199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削减)10%,也就是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而排污量不但不增加,反而降低10%,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五)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总的指导思想是: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过程控制)为主;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减少陆源及海上污染源的排放量,促进经济与海洋环境协调发展。
1.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及工业结构
产业结构及工业结构指系统内部各部门、各行业等的比例关系。包括:农、轻、重的比例关系,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关系,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比例关系;工业结构包括各行业的比例关系,污染型工业与非污染型工业的比例关系,以及工业产品结构、原料结构、规模结构等。沿海地区和海洋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是造成海洋环境严重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海洋产业的规模较小,技术装备落后,新兴海洋产业和海洋第二、第三产业均不发达,影响着海洋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海洋环境保护,必须加以调整。
(1)基本原则 调整沿海地区和海洋经济产业结构及工业结构,应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建立低消耗、高效益的经济社会结构。
第二,要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将产品概念推上绿色化发展道路,即绿色设计——绿色加工工艺——绿色产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
第三,突出重点,要能体现出沿海地区和海洋经济的特色和优势。加快发展海洋第三产业,并要支持以下3个重点产业:一是能全面带动和促进海洋各行业发展的海洋主导产业;二是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对缓解交通、能源、水资源紧张状态影响大,对解决就业贡献大的海洋产业;三是节能、节水、节地、耗原材料少、排污少和效益好的技术密集型产业。
第四,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促进开发与保护、发展与环境的良性循环,保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一般方法 以调整工业结构为例,主要是组合优选出经济和环境效益都好的工业结构(各部门、各行业的优化组合)。
第一,研究工业结构与排污量的关系。根据沿海地区和近岸海域的环境特征和污染现状,确定应重点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工业废水、营养盐类(无机氮、活性磷酸盐)、COD、石油类、重金属等。对沿海地区及海上工业系统划分为10~15个行业,如电力、石油与天然气、钢铁、化工、轻工机械等,然后选用或建立模型,对不同的工业结构的排污量进行定量预测。
第二,制定调整工业结构的策略方案。根据“十五”(2001~2005)和2015的经济发展目标,环境保护部门与综合计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出可满足经济发展目标要求的工业结构调整方案5~6个。
第三,运用已选定或建立的模型对工业结构调整方案逐个进行预测,优选出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都好的工业结构调整方案。
2.改善工业布局,优化排污口分布
大量监测资料表明,近岸海域的排污量既便相等,但在不同的海域造成的后果也不相同。有的海域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而另一些海域却只引起轻微的不良影响。向不同的海域排等量的污染物而后果(效应)不同,这是由于不同海域的环境功能不同、扩散系数不同,而环境自净能力和最大纳污量也不同。为了合理利用海洋环境自净能力,并与人为措施相结合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应积极改善工业布局,优化排污口分布。
(1)改善工业布局 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近岸海域的环境污染是一个密切相关的“经济-环境”大系统。而沿海工业布局的不合理,是造成我国近岸海域污染的重要因素。改善工业布局是保护近岸海域环境的重要措施。
在全国各海域进行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对工业布局进行调整。原则上,一类、二类海区不应再建污染型工业企业,原有工业企业向一、二类海域排污的要逐步调整,削减排污量;排污量大、污染严重的,应有计划地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另外,调整工业布局还要考虑工厂的排放方式。如果选定集中排放方式,工厂的布局应便于污水的收集和集中排放;如选定分散排放方式,工厂的布局可沿岸线布设,以便于污染物分散排放入海。
(2)优化排污口分布、选择最佳排污口位置 排污口设置在不同地点,排放等量的污染物却会产生不同的环境效应,其主要原因在于排污口联接海域具有不同的自净能力。为了合理利用海洋环境的自净能力,应有意识地将排污口设置在海水交换活跃区,这样可以大量节约治理污染的资金。
3.按海洋环境功能进行总量控制
根据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确定各海域重点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如无机氮(或总氮)、总磷、COD、石油类、重金属等。并在海洋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对各海域环境功能区进行环境容量分析,确定出各环境功能区的最大纳污总量(对重点控制的主要污染物要逐个进行分析计算),作为各海域环境功能区的总量控制目标。这个总量控制目标直接与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目标相联系,进入环境功能区的污染物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目标,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才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要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就必须将总量控制目标分配到源,对污染源进行源头控制、削减排污量,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达标排放(不超出或低于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上述综合措施概括称为“一控(总量控制)、双达标”。
4.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性油污染及面源污染
(1)防止事故性海洋油污染 石油类是海洋环境的主要污染物,除应对陆地和海上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外,要特别注意事故性海洋石油污染,建立海上重大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制定多层次的应急计划。
国家应急计划是由国务院环保部门会同交通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及海军部门制定的,主要负责运油船舶、输油港口、海上石油开采等发生的重大溢油事故的处理。
部门的应急计划是由海上石油开发企业或作业者、港口、码头、船舶的主管部门制定,主要负责处理平台、港口、码头和船舶小规模的溢油事故,并对大的溢油事故采取一切可能的减轻或控制措施。
地方应急计划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港务监督部门、渔业部门、海洋管理部门和当地驻军等共同制定的,负责处理影响本行政区近岸海域较大的溢油事故。
应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可控制和减轻事故性石油污染,为了防止溢油事故的发生,还应建立预警系统和高效快速的应急组织。
(2)控制海洋环境的面源污染 入海的营养盐类(氮、磷)并非主要来自工业污染源(点源)。“杭州湾环境研究项目(1996)”认定,入海无机氮75%来自粪肥和化肥,20%来自生活和其他,只有5%来自工业;入海总磷的27%来自粪肥和化肥,14%来自生活,59%来自其他(指由于水土流失而进入水中附着于土壤上的磷),工业来源为零。由此可见氮、磷入海面源(雨水地表径流、农田排水、水土流失等)是主要因素,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控制面源污染,才能有效地防止赤潮的频繁发生。
(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是: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强化海洋生物资源管理,防止海洋生态环境退化,改善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证海洋资源永续利用,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
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生态环境,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将98种水生动植物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其中海洋植物53种,并规定了禁渔区和禁渔期,划定了以保护海洋珍稀动物和珍稀水产品为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截止1997年底,已建立的各种类型的海洋自然保护区39个,总面积1.29×104km2。其中包括海湾保护区、海岛保护区、河口海岸保护区、珊瑚礁保护区、红树林保护区、海洋自然遗迹保护区、海草床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等。
2.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已列入的重点保护领域有:
(1)保护沿海红树林 新建广西北仓河口至珍珠城、福建漳江口、广西钦州湾3个红树林保护区,使红树林保护区和管理区占红树林总面积90%以上;使红树林面积由1.6×104hm2扩大到3×104hm2;发展红树林水产养殖技术,使养殖面积达到0.5×104hm2。
(2)保护珊瑚礁 建立西沙群岛、东山岛、南沙水署礁3个具有国际影响的珊瑚礁核心保护区;强化珊瑚礁保护区的管理,研究珊瑚礁恢复技术,促进已遭破坏的珊瑚礁加速生长和恢复。
(3)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 建立60~80处海洋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由1997年的1.29×104km2扩大到3×104km2。
3.强化海洋生物资源管理
在海洋渔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过程中,大力开发海洋养殖资源,巩固和提高现有优质品种的养殖水平,并积极开发新的养殖品种和高产低耗养殖技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促进合理开发海洋捕捞资源,支持开发潜在资源;进一步完善各类渔业法规,促进渔民参与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行动,使渔业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法制化,并大力开发远洋渔业,养护与开发公海生物资源。
4.建立海洋生态示范区及可持续开发实验区
研究制定海洋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开展生态设计及生态建设研究,建立渤海生态示范区和其他重要海湾的可持续综合开发实验区;在南鹿列岛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实验,建设人与生物圈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