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管理的基本指导思想
环境问题的产生并日趋严重,是因为人口的快速增长,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从而引起人们对各种资源和能源的消耗日益增加的结果。但发展与环境是对立的统一体,发展产生了各种环境问题,环境问题要想得到解决又不能离开发展。研究和加强环境管理,如果离开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离开了资金、技术和人才,离开了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管理水平的话,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加强环境管理,必须对环境问题的特点、环境与发展的关系等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管理方针政策,环境问题才能得到控制和解决。针对我国具体情况,环境管理工作应树立以下几点基本指导思想。
1.环境管理要为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服务
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作为既对立又统一的整体,要充分发挥其相互促进的一面,同时还要限制其对立的另一面,做到既保护环境又促进经济发展。在我国政府制定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明确指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持续发展是我们的必要选择。为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求和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必须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并逐步改善发展的质量,这是满足当前和将来我国人民需要和增强综合国力的一个主要途径。只有当经济增长率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水平,才有可能不断消除贫困,人民的生活水平才会逐步提高,并且提供必要的能力和条件,支持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必须做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即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
目前,我国还沿袭传统的非持续性发展模式,必须迅速地扭转这种被动局面。为此,必须制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法律、法规,以引导、调控、推进经济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充分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行环境经济综合决策这一环境管理的关键环节,运用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证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广清洁技术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
总之,环境管理的最终目的不是只为了管理环境,环境管理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保护好环境促进发展,发展的思想是环境管理的指导思想。
2.从宏观、整体、规划上研究解决环境问题
从宏观上、整体上、规划上研究解决环境问题的思想包括以下含意。
(1)环境问题是社会整体中的一个有机部分,它既有自己的特殊规律,又与整体社会密切相关。因此,环境保护工作不是某一个环保部门的事,而是地方政府乃至国家的事,是整个社会的事。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只有国家及地方政府重视这个问题,环境保护工作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2)控制和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把环境做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局部地区、个别环境问题的治理是解决不了整个环境问题的。只有各地方、各部门步调一致,协同作战,才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环境问题比较复杂,必须采取综合的方法才能有效的控制和解决环境问题。如加强区域综合防治,综合研究区域内的人口、资源、经济结构、自然条件、环境质量现状,制定区域的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综合平衡,统筹解决环境问题。综合利用多学科研究成果,采取行政、经济、技术、法律、教育等手段,加强环境管理,解决环境问题。
3.建立以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能源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战略
从长远考虑,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实现传统发展战略转变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发展同步进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保持经济发展与环境和自然资源、能源承受力的平衡,这实际上就是持续发展的战略。为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以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能源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指导思想。环境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对人类的总资源、能源进行最佳利用的管理工作。为促进资源、能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就要摒弃那种为了维持眼前较高生活水准而不惜耗竭资源和能源,而给后代留下比我们这一代更为贫穷的前景和更大危险的作法。为此,在能源利用上应向生产和使用高效率以及更多地依靠可再生能源的方向转变。在资源使用上应向依靠于自然的“收入”而不耗竭其“资本”的方向转变。要密切注视资源、能源利用过程可能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要及时提出环境对策,防患于未然,做到以防为主。
(二)环境管理的理论基础——“生态经济”理论
环境管理主要是通过全面规划使人类经济活动与环境系统协调发展,因而需要深入研究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主要是经济系统)与环境(生态)系统相互作用的规律与机理,这是“生态经济学”的任务。所以说,生态经济理论是环境管理的理论基础。
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都是“生态-经济”系统的子系统。要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就要进行“生态-经济”系统,以及“工业-环境”关系环的研究,用新的理论观点来看待“生态-经济”系统和“工业增长与环境污染的关系环”,制定正确的环境政策和发展战略。
生态理论研究主要包括生态规律、生态目标、生态政策问题等方面的研究。环境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人们违反了生态规律而造成的。
环境管理要根据生态平衡规律的要求,使人类在从事和开发环境的活动中,建立起良性的人工生态系统。环境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也就是协调人类同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维持生态系统的总体平衡。
通过环境管理来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人类在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活动中对生态的破坏。根据生态规律的要求,建立与生态结构相适应的生产力结构,使人类在与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过程中尽量不损害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维护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使环境资源能够持续、永久地被人类加以利用。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以生态平衡理论来指导环境管理工作。
经济系统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经济规律、经济目标以及经济政策等问题。
不同的社会制度有各不相同的经济规律,所以不同社会制度的环境管理也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其经济的基本规律是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这对环境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制约作用,决定了环境目标必须与经济发展目标统一,环境效益必须与经济效益统一。在制定国民经济长远发展规划的同时,要制定环境规划,并使两者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特有的规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存在着商品的生产和交换,价值规律就必然地要发生作用,并渗透到社会、经济、环境各个领域中。在环境管理工作中,要运用价值规律,鼓励既促进经济发展,对环境影响又不大的生产开发活动发展,限制对环境有恶劣影响的生产开发活动。要重视环境价值,评估人的行为对环境的增值和贬值,讲求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讲求环境效益。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国内对生态经济理论、生态经济模型作了大量的研究。在此基础上,通过制订环境政策可以协调两者的关系。政策制订的含义包括规划、决策和管理。所有生态与经济的接口政策都应为“最大满足人类需要”这一总目的服务。政策目标除上述生态目标、经济目标等单项外,还有生态经济目标。如,为了以最佳方式利用环境资源,即以最少的生态破坏和最小的劳动消耗,取得矿物、能源及信息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空间的服务,为达到上述目标所作的尝试就是生态经济政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