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用品一般是男方准备彩礼和婚礼宴席的所需物品,女方要准备新房用品、铺盖、窗帘、房间布置等。婚礼费用基本由男方承担。婚礼前几天就要把婚礼费用——大米、肉、油、胡萝卜、馕、糖果、水果、方块糖、茶叶等物品送到女方家,协商确定邀请客人名单,分发请柬。之后,婚礼在女方家中举行。
乌孜别克族婚礼连续进行四天。第一天举行婚礼及证婚仪式。这一天,接到请柬的男女双方宾客都到女方家中来庆贺,双方父母联手招待。一般早晨接待男宾客,下午招待女宾客。下午新郎的姐妹也来新娘家。新娘家在她们进门时要铺一块白色的长布让她们从上面走过,以示吉祥与欢迎。由一位阿訇为新郎新娘主持伊斯兰教规定的证婚仪式,乌孜别克族称之为“尼卡”。新娘一般站在侧面,只由其父亲、叔叔或舅舅代替听证。新郎则要和父母、亲友站在庭院中间,亲耳听到阿訇诵读的经文。仪式上,阿訇大声询问站在侧面的新娘:“你愿意嫁给某某为妻吗?”新娘起初一言不发,待问三次以后才轻声回答:“愿意!”有的地方不是新娘回答,而是其父代答。然后阿訇转问新郎:“你愿意娶某某为妻吗?”新郎响亮而爽快地答道:“我愿意!”接着,阿訇拿起一块馕,用盐水略浸,让新郎新娘吃下。据说,在乌孜别克族人的心目中,盐是珍品,可以牢固夫妻感情,而吃馕又象征着新婚夫妇丰衣足食。
第二天是探望仪式。早晨,新娘家要派人送一顿叫“伊斯格勒克”的早餐来看望新人;新郎要去岳父家向二老问安。
第三天是称做“恰利拉尔”的仪式,即由新娘父母举行的、由朋友、亲人参加的答谢会,宴请新郎及其父母亲友等人。席上按长幼分派坐次,新娘父母向新郎和来宾分别赠送礼物。
第四天是新郎父母同样举办“恰利拉尔”表示对亲家的答谢。这一仪式上,新郎父母将为儿媳妇准备的东西交给新婚夫妇,新娘父母也送上为女儿准备的嫁妆,大家过目后整个婚礼才告结束。按照传统习俗,乌孜别克族妇女从结婚那天起,就必须戴上“帕兰结”(面纱)。头脸遮蔽很严,面纱遮脸的部分用马鬃编织而成,便于通风透光。不过现在不戴面纱的妇女越来越多。
近年来,乌孜别克族婚礼仪式主要程序虽然得以保持,但内容已经进一步简化,融进了一些新的风尚。
乌孜别克族人注重父慈母爱,子女孝顺。人们认为,父母给子女合适的名字并抚养他们长大成人,子女孝敬父母并为他们养老送终,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家庭和社会普遍尊重老人,愈是年长的人,愈是受到敬仰。反之,不孝敬老人的言行会招致人们唾弃。一个家庭中出现不慈或不孝的事件,会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
乌孜别克族家庭中,父母具有绝对权力。儿子结婚时可从家庭财产中分得一部分,女儿出嫁也可获得必须的陪嫁物,但给儿子分配财产的多少,完全由父母决定。女子出嫁前,在娘家有财产继承权,但所继承财产一般要比男子少。出嫁后,须把原继承的财产带给丈夫保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乌孜别克族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很低,男子尤其是丈夫在家庭中处于中心地位,女子则“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过去,一些家庭中丈夫任意虐待、打骂以至遗弃妻子,只要丈夫说声“塔拉克”(遗弃),妻子就被抛弃了。因此,家庭内部妻子无明显财产支配权,如何安排财产,如何置办家什,全由丈夫独断。如果丈夫去世,家产只给妻子极少一部分。这时,假如子女没有能力继承家产,妻子可暂行财产支配权,待儿子长大后,无条件交于儿子。一个家庭中如果没有财产继承人,那么,全部家产由清真寺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