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气候干燥温和,降水量小,乌孜别克族居住的房子一般为平顶而稍有倾斜的长方形的土房,自成庭院。这种土木结构的房屋墙很厚,冬暖夏凉。许多房子用土围墙搭成,这种围墙被称为安集延墙,乌孜别克人则称之为滑稽泥墙。这是一种用栅栏将土坯连接固定成一个整体的建筑物,稳定性强,适合在沙漠或沼泽地中建造。房顶可堆放什物或晒制干果,夏季则可纳凉。房前多搭有棚架,葡萄藤枝蔓延其上。室内墙壁上有壁龛,壁龛周围用雕花石膏镶砌起各种各样的图案,内可存放各种用具和摆设,以显示主人的兴趣爱好。室内木柱上还刻有各种图案。乌孜别克族有置火塘取暖的习惯。这种火塘与其他民族的火塘不同,可把褥子放在火塘上,把脚腿伸到褥子里取暖。也有在室内挖一小坑,将火炉置于坑内。坑上放置木板,铺上毯子可供坐卧。顶楼呈圆形的称为“阿瓦”,玻璃窗,木门多成拱形,考究的还设有拱廊。
北疆伊犁地区的乌孜别克族房屋都是土木结构。北疆地区冬季寒冷,房屋墙壁厚实,一般比较高大宽敞,屋顶取平面略有坡度,覆草泥顶。房屋的基脚用砖堆砌或用泥包裹。屋檐用红砖或青砖装饰,堆砌各种花纹图案。主体房屋延伸出廊檐。庭院以土筑墙围成,院内栽种花草,果木。葡萄架搭至廊檐口与整个屋宇连接起来,架下形成林荫甬道。讲究的人家还引渠水流经院内,显出静穆幽远的意境。
北疆牧区乌孜别克族牧民春夏秋季住毡房。毡房高约3米左右,占地二三十平方米。用柳木杆纵横交错连接成栅栏,围成圆形。上部呈穹形,以撑杆搭成骨架。撑杆下端略弯与栅栏相接;上端插入天窗盖的圆圈内。外部全用毛毡覆盖,用皮绳加固。通风透亮依靠天窗,上用一块活动毛毡覆盖,可随时启闭。冬季则多住固定的土屋或木屋。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实行牧民定居工程,乌孜别克族牧民的居住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木垒县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人除了在放牧点的还居住毡房外,目前都已定居。定居新村住房由政府统一规划修建,房子均为砖木结构,正房4间,一间大客厅,一间大卧室,一间小卧室,一间厨房,面积90平方米左右。定居后,牧民实现了“四通”,“四有”,“四配套”。四通指通水、通电、通路、通邮;四有指有声、有地、有暖圈、有微贮池;四配套即学校配套、粮店配套、卫生所配套、兽医所配套。
乌孜别克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主要是在本民族内部进行,姑表、姨表和堂兄妹之间可以通婚,也允许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外族人通婚。过去,乌孜别克族婚姻大多由父母包办。一般都实行早婚,男子十七八岁即可娶妻,女子十四五岁就必须出嫁。子女没有恋爱自由。父母在为女儿择婿时,比较注重男方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道德品质、年龄及外貌长相等。有时候,当父母准备为子女确定婚姻关系时,事先告知子女。这实际上是向子女打招呼,要他们做好结婚的思想准备。青年人一般来说都会同意父母的安排。新中国成立以来,青年男女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日渐普遍,但选择对象也须主动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当代,父母虽然过问青年的婚恋情况,一般都尊重儿女选择,不会执意阻拦。
乌孜别克族的订婚仪式,大致有下面几个步骤:第一步是亲朋提亲。男子的对象选择有了眉目后,父母拜托亲朋好友到姑娘家去提亲。第二步是确定婚姻关系。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初议,只由妇女参加。后一阶段是定亲及初送礼。第三步是送彩礼。订婚后,男方的母亲在十几位女性亲友的陪同下前往女方家,每人手里掌着一个满盛食物的托盘走在前面,后边有人牵着一只犄角上系着红绸的绵羊。当这一行人到达女家门前时,女方母亲率领亲友在屋外迎候。两位亲家母热烈拥抱,为这门亲事祝福。第四步是回礼。在定亲几天后,女方家去男方家作礼节性回访,姑娘的父母在亲友的陪伴下,带些礼物去男方家里,男方家以盛情周到的接待表示诚意。第五步是选择婚期。即男方家去女方家商定婚礼的良辰吉日以及婚礼中各自分担的任务等。所有这些环节中,新郎和新娘都是不准与对方家人见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