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制度是高中各门学科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制度环境,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合理的改革:
首先,改革文理分科的高考制度。我国现行的高考制度实行文理分科考试的体制,在这种考试体制的导向下,我国的学校教育在高中阶段认为的为学生今后的发展规划出了文科和理科两条界限明显的跑道,这就导致理科学生忽视思想政治课的学习,忽视应有的政治、思想、道德方面的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因此,我国的教育部门应着手研究取消现行的文理分科高考体制,将学生高中阶段的所有必修科目包括思想政治课纳人考试范畴,探索一条能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的新的高考制度。但这种新的高考制度不应走过去的老路,不能简单理解为这种大综合就是什么都考,就是加重学生负担。应通过适当降低考试难度,注重课程和教材的改革,把学生学习过程和实践环节纳入评价范畴等多种措施保证体制改革的成功。
其次,改革高考的考查方式。目前,我国大多数学生的学习过程纳人评价范畴。具体到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学生学习思想政治课的最终目标就是为了获得较高的高考分数,至于学习过程体验和思想道德的养成则不是学生关注的焦点,这就违背了高中思想政治课的培养目标,从而使思想政治课教学有效性缺失。这就要求高考的考查方式要做相应的改革,不能仅仅以高考成绩作为学生升学的唯一标准。要把学生的平时学习情况纳人评价范畴,例如规定学生的平时学习情况可以在高考总成绩中占相应的比重;还要把学生的思想道德的培养纳人高考评价范畴,如要求以档案袋的形式记录学生的思想道德表现,这些表现包括学校和教师对学生思想道德的评价,社区、家长对学生思想道德的评价,学生在道德实践中受到的表彰情况等。学生的思想道德表现也应以一定的比重纳人学生最终的高考总成绩,成为学生升人高等学校的衡量标准。
最后,把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纳人自主招生院校的评价标准。我国现行高考制度赋予许多高校一定的自主招生权,但这些高等院校的招生标准过多注重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要么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优异,要么获得过各种各样的国家和省市的竞赛奖励,却很少关注学生思想道德领域的表现。今后应将学生的思想道德表现作为自主招生院校招生时的硬性指标,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录取那些思想道德素质优秀的学生,在不同等的情况下要作为加分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