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是指对来计生办办理事项的人员进行受理或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二)首问人的责任
(1)对来计生办办理相关证件的人员,应当热情接待,及时受理有关事宜和解答询问,并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
(2)办事所涉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首问人亦应热情相待,是其他岗位受理范围的,应主动告知其相关岗位受理,必要时应帮助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不属于计生办受理范围的,应告知其受理的相关部门或单位;并尽自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3)对来本中心联系工作的人员,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负责地介绍给有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有责任提供相关的服务。
(4)首问人在接待过程中,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三)对来本中心举报、投诉、来访的人员,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负责地听取、记录情况,说明相关办事程序,并根据其内容、性质,负责介绍至相关人员负责接待。发现重大紧急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四)首问责任制要求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业务内容和业务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同时了解其他岗位的主要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强化公仆意识、责任意识,以基层满意、群众满意为标准,讲究服务质量,凡能立即办理答复的,必须及时办理答复,不得拖延;如情况特殊一时无法办理答复的,应按规定程序,要求尽快予以办理答复,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整体形象。
(六)对首问责任人不能切实履行好首问责任,违反首问责任制有关规定的,经查实,应给予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