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计生办负责规范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推进行风建设,优化计划生育服务质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公示制度。
二、公示的内容:
1、固定公示内容
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②社会抚养费法律依据、标准和程序;③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标准和程序;④一孩生育服务证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生育证审批程序;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⑥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的内容。
2、随时公示内容
①对违法生育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②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情况;③对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的重点案件调查结果张榜公布。
三、公示的方法
固定公示内容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公开栏、黑板报、发放手册、明白纸等形式公示;随时公示内容,在村居委会公开栏由专人负责张榜公布。
四、公示要实行有效的监督,乡计生办聘请监督员。各单位要把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人口目标管理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