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工程招投标及后续管理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确保后续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凡在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均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一)严格招投标工作流程管理
工程招投标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招标人在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标项目登记,并办理委托招标合同;
2.资源交易中心编制、审核招标公告并在指定媒体发布;
3.资源交易中心编制、审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4.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向合格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补遗文件);
5.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随机抽取专家评委,并接受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6.资源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7.资源交易中心或代理机构主持开标、评标、定标会议,并接受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
8.预中标人确定后,资源交易中心在法定媒体发布中标公示;
9.公示结束后,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
10.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自中标结果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工程招投标工作所有的网上备案流程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实施。
(二)严格招标法定前置条件管理
工程项目招标,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项目登记:
1.项目已立项审批;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海域使用证等)。
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项目不允许进行招标,特殊情况需经政府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批准。
(三)严格招标方式及招标范围管理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及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在同一建设期、同一类别有多个项目,总合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
2.勘察、设计、监理、测绘、环境影响评价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可进行邀请招标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及审批方式:
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如遇下列情况,由招标人提出申请,报政府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抢险救灾的,以及有专利权保护的;
3.受自然资源或环境限制的;
4.新技术或者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在投标邀请书发出之前,应将政府对项目邀请招标的批复及投标邀请书报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工程招标原则上一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不得以工程特殊、工期紧等理由要求进行邀请招标,规避公开招标。
应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规定处理;应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七十三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招标无效”的规定处理。
不得在设计图纸未完成前实行费率招标。特殊情况需经政府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批准。
推行主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招标工作。在工程招标中可将主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另行招标,从而达到选定优质建材,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建材招标应选用取得大连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书的产品,重点工程应选用国家、省、大连名优品牌或国际知名建材产品。禁止招标人指定单一建材品牌、限定主要材料价格及甲供材料行为。
(四)严格招标信息发布渠道,畅通投标人报名渠道管理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渠道管理。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信息,必须在《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开发布,同时可在《大连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中标公示信息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畅通投标人报名渠道管理。为避免招标人恶意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行为,凡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到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同时,可以通过《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发放招标文件。
(五)严格招标法定时间管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对于投资额较小、技术简单的招标项目,在征得所有投标人书面同意后,可适当缩短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但投标文件有效编制时间最少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六)严格投标人资质要求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应扩大投标人的覆盖面,提高竞争力。对政道路工程和公路工程,要允许具备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同时具备路基路面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参与;对水利工程和土地整理工程,要允许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参与。
(七)严格投标保证金管理及履约保证金管理
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