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业用水
工业用水主要包括一般工业用水与火电厂用水二大部分。
1980年,中国一般工业用水量为300亿立方米左右(其中台湾为13亿立方米),不计火电厂用水,全国平均万元产值用水量为620立方米。水的重复利用率较低,到80年代只有少数大城市如北京、天津、大连、青岛、上海、西安等城市达到了60%以上。
在北京市,不计电力工业的万元产值用水量,1980年为334立方米,1984年降至248立方米,重复利用率至1996年已提高到84.7%。天津市由于轻工业比重大,并利用了部分海水,1984年万元产值平均用水量只有169立方米,重复利用率已达72.7%。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凡是大城市又是缺水较严重的地区其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就少,重复利用率也高。而一些中小城市,中西部和边远地区的城市,耗水量就高。
如果以各行业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值相比(表3.10),尚有明显的差距,也即节水尚有很大的潜力。
表3.10 各行业用水重复利用合理值
3.火电厂用水
在工业用水中,火电厂用水占有很大的比重。美国和原苏联约为60%,印度为70%,中国为34%。火电厂的用水主要是冷却用水,用水量虽大而耗水量却很少,如直流供水方式耗水量仅占用水量1%~3%。此外,一般工业用过的水都有程度不同的污染,而火电厂用过的水基本上没有污染,可以再利用。
中国火电厂的用水由于冷却技术和供水方式不同,用水定额相差很大。从1980年调查统计,全国平均每装机千瓦年用水量360立方米,每发亿千瓦时电用水量为647万立方米。北方地区缺水,受水源的条件限制,多采用循环供水或混合的冷却方式。一般采用直流式供水要比循环式供水大数十倍。据对辽宁、河北、江苏、广东、北京五省市共25个大电厂的调查,用水量最大为江苏南京下关电厂,每千瓦用水量达1863立方米,而最低的辽宁的辽宁电厂,仅为15.4立方米,前者为后者的100多倍。可见火电厂的用水量只要改变冷却方式,提高循环利用率,加之采用部分海水冷却等,用水量可大大降低。
4.城市生活用水
迄今为止,中国城镇生活用水的标准与国外一般城市人均水平相比并不高,即使到2000年,预计全国城镇每人每日的用水量为185升,在世界上属于中下等水平。但是浪费却很大。
首先是城市管网的漏水造成了大量的隐性损失,其量远远大于居民用水的显性损失量。据调查研究,中国城市管网水的漏失量约占总供水量的20%~25%,而工矿企业水量损失率更高,个别可达50%。在漏失量中80%是暗漏,20%是明漏。
据分析,一个日供水量200万吨的城市,每天的漏水量损失达40万吨左右,相当于一个大水厂的生产量。按成本计算,每年要损失3 000万元。全国供水行业仅此一项每年损失高达30亿元。
中国在城镇的地下埋了近50万公里的自来水管线,尽管更换了大量旧管线,但仍有许多应该退役的管线仍在运行,是造成漏水的主要原因。
其次是回用水量很少。城市生活用水都是一次性排放,一些可以用较差一些水的地方(如洗刷地板等),也都用了自来水。近期,虽然个别地方正在居民小区试验回用水系统,但离普及推广尚有很大的距离。
第三是城镇自来水的普及率还不够高,自备井众多。特别是在一些边远地区的城市。如新疆大部分城市自来水供水能力有限,供水设施也不够完善,普及率较低。城市生活用水有部分靠各单位、企业自备井供水。由自备井供水的生活用水部分,绝大多数采取包水费、半包费和免费制,用水限制较少。因此,这部分居民用水标准一般高出自来水供应区很多。如乌鲁木齐市由自来水供水的标准为89升/(人·日),而自备井则达到220升/(人·日);石河子市虽是中小型城市,但全市平均每人每日的用水标准已达100升以上。一些企业的居民生活日用水量高达200~500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