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危害的面十分广泛,它不仅直接或间接破坏建筑物,造成人员伤亡,而且对农业、工业、交通运输、输电线路和通讯等危害严重。此外,气象灾害除直接造成严重危害和损失外,还常常诱发洪水、海潮、泥石流、农林病虫害等灾害。所以气象灾害危害面最广。
1.近四十多年来我国气象灾害的危害。根据1951—1990年干旱、洪涝、风雹和冷冻等四类主要气象灾害对农业危害情况的统计,我国平均每年农作物受灾面积为3464万多公顷,其中成灾(减产3成以上)面积近1456万公顷。从各类灾害造成的危害情况来看,干旱占62%,洪涝占24%,风雹占9%,冷冻占5%。据估计,平均每年减少粮食200多亿公斤,约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5%左右。每年因气象灾害死亡人口为5000—10000人。近几年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有上升趋势,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的经济损失迅速增多。例如,1989年主要因上述四种灾害造成的全国经济损失为525亿元,1990年为600多亿元,1991年属重灾年,经济损失为1200多亿元,1994年属灾情较重年,其经济损失达到1800多亿元(人民币)。由此可见,我国气象灾害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大影响。
2.历史上气象灾害的危害。根据历史记载统计,自公元前206年到公元1949年间,我国曾发生较重旱灾1056次,平均两年一次。我国北方旱灾更为频繁,自16世纪以来的四百多年中,每百年发生大旱灾少的31次,多的达91次。严重的旱灾给社会带来巨大灾难。1634—1643年(明崇祯七至十六年)的特大旱灾是历史上受灾范围最广,灾情最重的实例。此次灾害中心地带是在陕、晋、豫三省,旱灾最重时发展到鲁、冀、内蒙、皖、苏、浙、湘、鄂、黔、甘等省区,几乎波及到大半个中国,而且主要是农业生产区。严重干旱造成黄河、沁水枯竭,洛水深不盈尺,川竭井枯,蝗蝻相继,瘟疫流行,村舍十室九空。像这样的灾例,在我国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此外,关于严重的暴雨洪涝、冷冻及风雹灾害,在我国历史上都有许多记载。
3.在全球范围内气象灾害的危害。根据联合国公布的1947—1980年全球各主要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表2—1),可以看出,表中1、4、5、7四种灾害均属气象灾害,累计造成的死亡人数达54.5万人,占总数的44.9%。另外,表中第三种,即洪水灾害主要是由大到暴雨等降水直接引起的,雪崩及潮灾中的风暴潮均受气象条件制约,属气象灾害的次生灾害。由此可见,气象灾害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且超过了其他自然灾害。
(三)气象灾害的类别
我国气候复杂,类型很多,至今还没有进行过严格的分类。但从其性质而言,则一般根据气象的异常主要要素分为冷热、干湿、大风、低能见度等各种灾害。例如,由气温的变化可以引起高温(热浪等)、冷害、冻害、积冰等灾害;由降水的变化可以引起旱、涝、雪、冰雹、冻雨等灾害。另外,根据天气系统的不同,人们常常把气象灾害分为台风、寒潮、龙卷风等各种灾害。由于不同天气系统可以引起多种气象要素的异常,因此,这两种分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例如,台风主要引起大风与暴雨两种气象灾害;寒潮则会引起大风、降温、霜冻等多种灾害。
此外,对于社会各行业来说,气象灾害又随行业性质而有所不同。以降水为例,在农业生产上只要满足农作物生长关键期的降水量需要就算作风调雨顺。因此,即使全年降水量很多,但在关键期没有降水而造成缺水,仍然会发生干旱。相反,全年降水量不多,但在关键期有了及时雨,农业上也没有干旱。水利部门则有不同的理解。根据水文统计,只有降水后形成的径流与地下水才统计为“水资源”。如果径流不多,水库没有或很少蓄水,地下水没有得到补充,就算作干旱。其他各行各业都有自己所特别敏感的气象问题,而气象灾害则同这些气象问题有密切联系。
中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都有自己特殊的地方性气候灾害。目前国内外对气象灾害的分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因此,下面我们根据气象灾害的成因、性质、地理分布、受害对象等情况进行分类,如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