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地形及下垫面对天气、气候有着很大影响。我国自南向北,跨越热带、亚热带、温带、高原、高山及寒冷气候。全国有87%的面积处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由于各地纬度高低、距海远近不同,地势悬殊,地形复杂,气候类型多样,加上各地人口、经济和工农业生产特点的不同,所以各种气象灾害的发生有着明显的地域性特点。
例如干旱灾害,全国各地都有发生,但是发生时间等特点不同。东北、华北地区以春旱为最多,但夏旱危害最重;西南和华南地区也常有春旱发生;长江流域及江淮地区伏旱最为常见;冬旱,一般主要发生在华南南部和西南地区。发生在内蒙古和新疆等牧区的旱灾,称为黑灾。
洪涝灾害,以东南沿海及江淮地区发生频次多。因东南沿海夏秋季热带气旋盛行,所以洪涝灾害多,且危害较重。我国西部洪涝灾害很少,而且是局部性灾害,危害较轻。
霜冻和冻害主要发生在东北、华北和黄土高原地区;云贵高原地区晚霜冻危害也比较严重;长江中下游地区冬季冻害发生频次多,危害较重。
低温冷害,主要发生在江南双季稻地区;东北地区常发生夏季低温灾害;西南云贵高原地区有时发生“八月寒”害,危害也较重。
此外,严重风雹灾害多发生在平原、川谷地区,一般山区冰雹天气虽然频繁,但成灾率低,青藏高原冰雹天气为全国之冠,大部地区平均每年发生冰雹日数达15—35天,但成灾率极少。
(四)季节性明显
我国是季风气候显著的国家,季节变化明显,各季盛行的灾害不同。冬季,我国在极地大陆气团或变性极地大陆气团的控制下,寒潮和强冷空气盛行,气候干燥寒冷,气温变化激烈,因此冻害、霜冻、雪、冻雨、结冰等灾害主要发生在此季节。夏季,我国大陆受热带和副热带海洋气团及热带大陆气团所控制,同时又是农业生产季节,降水量增多,且变化大,多发生严重的暴雨洪涝和干旱灾害,特别是热带气旋灾害频繁。春秋两季是冬夏季风交替之时,霜冻、低温冷害、春秋干旱、连阴雨等灾害最为常见。
(五)持续时间长
根据统计,一般严重的干旱和洪涝灾害持续时间较长。尤其是大旱,往往持续数月,甚至连年发生。1978年长江中下游地区,主要是在江汉、江淮平原和长江三角洲一带,自春季到秋季,普遍少雨,形成了“春少雨、夏空梅、伏似火、秋如伏”的严重干旱,旱期持续7—10个月。根据1951—1990年的统计,黄、淮海地区发生秋夏连旱的有11年,夏秋连旱的达20年。此外,连阴雨灾害一般持续10天左右,有的长达20多天。1964年秋季湖北恩施10月11日—11月7日,出现了长达28天的连阴雨;同年10月下半月江淮流域各地出现15—18天的长连阴雨灾害。洪涝、冻害、雪灾、草原牧区的白灾等严重灾害,一般持续时间在5天到数月之久,甚至连年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