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存在着统计口径上的某种缺陷,但40年来新中国城镇人口发展演变的基本状况还是清楚的,从中可总结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①位于上海市金山县的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年产值近40亿元(显著超过前述东莞市),聚集了7万多非农业人口,但在第四次普查中全部列为“乡村人口”。
(1)城镇人口的发展除受生产力水平制约外,还受到政治因素的巨大影响。
中国是一个以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社会主义国家,又是一个人口众多,农业人口比重大,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迈出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步伐。随着生产力水平提高,城镇人口规模逐步扩大,后者受前者制约的关系十分明显。据计算,1952~1989年间中国城镇总人口数与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均以1952年为100)的线性相关系数为0.92,1989年各省、区城镇非农业人口数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对数的相关系数为0.90,均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1949~1989年间中国粮食总产量增长2.6倍,城镇非农业人口增长3.2倍,二者发展速度也相当接近。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城镇人口发展受到生产力水平的深刻制约。
从与国际上生产力水平相近的发展中国家的横向对比来看,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00~400美元者,城镇人口比重多在20~30%之间,其中人口逾亿的国家中,印度和印度尼西亚为26%,巴基斯坦和尼日利亚为28%,与中国都很相近,这些显然均非偶然。发展经济学家钱纳里根据所建立的1950~1970年世界发展模型①,认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00余美元时,城镇人口比重应在25%左右,与中国的情况也很吻合。
除受生产力水平制约外,中国城镇人口的发展还受到政治因素的强烈影响,这是其它国家少见的。首先,中国城镇的建制由政府掌握,非农业人口的数量由政府控制,这就握住了城镇人口发展的总阀门,可以根据社会经济需求以及不同时期政府对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的认识,加以适时的调控。这样做可以避免像某些国家那样的城镇人口过度膨胀或集中的问题,但也给中国城镇人口发展过程打下了过深的人为的烙印。一个居民点,无论人口和工商业发展达到何等规模,只要政府不批准城镇建制,其居民就只能属于乡村人口。反之,一些人口相对较少、经济相对落后的居民点,政府出于某种政治需要,也可能批准其城镇建制。所以中国有一些城镇的发展与人口的聚集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关系不那么密切,整个过程看起来总有点不自然。其次,政府通过对城乡人口迁移的控制对城镇化进程施加直接的影响。曾有学者指出:“政治因素对城镇人口的机械变动影响很大。自1957年反右以后,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都直接影响着我国城镇人口的机械变动,每次政治运动的后果,都有大批城镇人口被送到农村,使城镇人口相对减少。‘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对城镇人口变化的影响更大。”像这样的情况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
(2)城镇人口发展速度不快,水平偏低,过程中曾出现过较大的起伏。
1949年底中国大陆城镇人口总数为5765万人,占总人口10.6%。1990年第四次普查时增至29651万人,占26.2%。这两个数字虽然不完全可比,但大体上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根据上述数据,40年中国大陆城镇人口增长4.1倍,年均递增41.2‰,比全部人口的增长速度大约快1倍。但同期内不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发展中国家的城镇人口增长了4.4倍,相比之下中国的速度和水平是偏低的;尤其是考虑到中国国民经济增长率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城镇化的进程就更难令人满意了(表49)。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多,历史基础、人口状况以及前
表49城镇人口比重的中外对比(%)
年份 全世界(除中发展中国家(除中国) 中国 中国大陆
国)
1950 34.2 19.7 11.8 11.1
1990 50.0 40.0 27.4 26.2
述政治因素的影响都与之有关,更重要的看来还是国民经济多次出现大的波动,城镇化过程也随之出现反复,从而打乱了发展的正常步伐。中国城镇人口40年的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5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49~1957年。城镇人口增长迅速,年均递增率达70.6‰,城乡之间和工农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也比较协调。第二阶段为1958~1960年。受“大跃进”的狂热影响,城镇人口年均递增率跃至95.3‰;但工农业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尤其是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同城镇人口的急剧膨胀形成极大反差。第三阶段为1961~1966年。为扭转“大跃进”的失误,期内动员了数以千万计的城镇居民返回农村,加上压缩城镇建制,减小郊区范围,使全国城镇人口总量及其比重都出现了一次大退潮。
第四阶段为1967~1976年。这是“文化大革命”的10年动乱时期,期内国民经济濒于破产,城镇人口处于实质性的萎缩之中,相对比重甚至比前一时期更低。这一阶段最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城乡人口的大规模对流。一方面近3000万城镇居民被下放到农村,另一方面又有数量相近的农村人口迁进了城镇。像这样的城乡人口大对流,粗暴地违背了一切经济法则,在整个社会上造成强烈的震动,为全部人口史所罕见。
第五阶段为1977~1990年。自10年动乱结束,尤其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前期下放农村的人员大批返回城镇,进而引起补偿性的生育高峰,加上市镇建制的大幅度放宽,致使城镇人口迅速增长,年均递增率达到45.0‰,其相对比重也显著超过了前几个阶段。
总的说来,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城镇人口的发展速度是不快的,迄今中国在世界上仍是一个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国家。
(3)各级城镇发展不够平衡。突出的表现首先是迄 80 年代中期的 30多年中,小城镇一直处在绝对或相对衰退之中,1953年全国1万人以下的建制镇有4596个,至1979年只剩下1472个,减少了2/3,其合计人口数也由1834万人减至772万人。此后小城镇大量恢复和增加建制,又有一大批县改市,上述问题才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各级城镇发展不平衡的另一个表现是许多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长期发展缓慢,甚至持续衰减。1961~1975年间全国有9个重要城市人口减少,其中最大城市上海减幅达1/7,世界罕见。这14年中全国28个最大城市的总人口(非农业)合计仅增长1%,绝对增长数仅40万人,还赶不上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一年的增长量。14年总计1%的增长量也赶不上28市一年的自然增长,足见其迁移负增长达到了惊人的强度。近年来中国中小城市发展加速,大城市人口所占比重进一步显著下降(表50),与世界范围内大城市超前增 长的大趋势形成鲜明反差。
表50中国城市人口规模分级表*
分极 城市个数 (万人) 人口比重(%) 1953~
(万 1953年 1991年 1953年 1991年 1953年 1982年 1991 1991年
人) 年 人口增
长率
%
>200 4 9 1396.6 3475.8 26.6 26.0 22.5 148.9
50~ 21 52 1834.1 4888.9 34.9 37.9 31.7 166.6
200
20~ 28 122 849.3 3806.8 16.2 22.4 24.7 348.2
50
10~ 50 163 742.1 2397.1 14.1 10.0 15.5 223.0
20
5~10 48 103 369.1 790.9 7.0 3.6 5.1 114.3
<5 15 26 57.6 76.9 1.1 0.2 0.5 33.5
合计 166 475 5248.6 5436.3 100.0 100.0 100.0 194.1
3.城镇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城镇人口的变动通常有 5 条途径,即:①统计口径的改变。②新城镇的设立,或者某些老城镇通过建制的变动而撤消。③老城镇辖区范围的变动。④城镇人口本身的自然增长。⑤乡村人口通过迁移转化为城镇人口,这种变动一般称为机械增长或迁移增长。有关统计口径的影响,前文已述及。在中国范围内进行纵向或横向对比时,为统一口径,可以市镇非农业人口为基准,必要时可乘以某一系数(例如1/0.7)。由于缺少1949~1959年间的市镇非农业人口数,大致可按85%的比例从市镇总人口中推计。由此可得1949年全国大陆市镇非农业人口为4900万人,1989年为20850万人;40年共增长325.5%,年均递增率为3.7%;占总人口的比重由9.0%提高到18.9%。
城镇建制变动的影响也不小。1953~1990年间,全国的市由166个增至456个,镇由5402个增至11925个,变化是很大的。据统计,截至1990年,1953年所设的166个市中有5个撤销,保留(或合并)的有161个。在1990年普查全国456个市共33451万的总人口中,这161个老市合计占46.5%;而38年中陆续新设立的295个市合计占53.5%。可见新市已超过了老市。
老城镇辖区范围的变动是个普遍现象。如中国最大城市上海除辖县外的市区范围在1982年为222.9平方公里、632.1万人,至1990年已扩大为726.1平方公里,821.4万人。所增加的189.3万人中得自政区范围扩大的为78.9万人,占41.7%,其余部分属于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
中国城镇数量很多,上述几种变动不仅情况极为复杂,而且相互交织在一起,因此要对历年的变动全部分门别类地加以追溯,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只能作一些近似的推算。
表51中的数据除人口总数外均属估算性质,不一定准确,但所反映的总①参见张善余:“世界城市化的新形势”,《人口学刊》,1992年第3期。
趋势还是可信的。中国这40年的城镇非农业人口增长,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即50年代以机械增长和建制变动为主,60年代则是一次大退潮,机械增长长期保持负数,70~80年代大体上又恢复到50年代的模式。总计40年,城镇非农业人口增长数中自然增长占44%,机械增长和建制变动占56%。这一比例与东南亚、南亚一些发展中国家是颇为近似的,若与20~70年代的前苏联相比,则中国自然增长部分所占比重过大,这说明人口增长过快对乡村人口的城镇化是不利的。
另据计算,1989年全国城市人口增长1430万人,其中新设的12个市占61%,434个老城市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分别占22%
表511949~1989年中国市镇非农业人口的增长构成
年份 年末人数 年平均增长数(万人) 构成(%)
(万人) 纯增 自然增长 其它增长 自然增长 其它增长
1949 4900 445 195 250 44 56
1957 8480 845 160 685 19 81
1960 11000 -165 280 -445 - -
1965 10170 145 190 -45 131 -31
1973 11350 220 105 115 48 52
1978 12440 570 140 430 20 80
1982 14710 880 170 710 20 80
1989 20850
1949~ - 400 175 225 44 56
1989
和17%,与表51中近年的增长构成是很近似的。关于40年来中国城镇人口的增长构成,国内外不少学者都进行过研究,但成果差异颇大。考虑到这些研究都属估算性质各人计算口径不一,所使用的原始数据本身也大有出入(《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人口统计年鉴》均属权威,但所列全国“市镇总人口”几乎无一年相同,有的年份相差竟达 1/4。有关自然增长的统计也不准确,如1989年三大直辖市的自然增长率,年度统计与第四次人口普查即相差0.6~1.9个千分点),因此出现显著差异,也是很自然的。根据第四次人口普查10%抽样资料,普查前5年中全国的市净迁入1459.5万人,镇净迁入42.5万人,乡净迁出1502.0万人(均已扩大10倍)。其迁移矩阵如下(单位:人):
省际迁移 省内跨市、县迁移
迁入 市 镇 乡 合计 迁入 市 镇 乡 合计
迁出 迁出
市 19593 8791 34225 626109 市 23036 32835 90359 1462308
8 5 6 7 1 0
镇 47238 4411 14084 332198 镇 77098 11459 25563 447326
2 6 2 6
乡 31204 1808 17602 225312 乡 47104 43926 29976 390801
9 8 1
合计 27438 1501 65913 108362 合计 35456 48687 14589 230045
0 16 0 6 9 8
以上可见,不包括市、县内部的迁移,中国年平均由乡村向市镇净迁移300万人。以此再结合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和1989年1‰人口抽样调查,可得出 1982~1990 年间全国城乡人口变动的如下数据其精度应是相当高的。
表52 1982~1990年间中国大陆城乡人口年均变动情况(万人)
人口类型 净增 自然增长 跨市、县迁移增长 其它变动
市镇人口 1125 260~310 300 465~515
乡村人口 445 1260~1310 -300 -515~-565
最近知名学者马侠也有个估算:1949~1986 年间全国市镇人口净增18490万人,其中自然增长占32.1%,迁移增长占39.5%,移民的自然增长占4.1%,余数作为建制变动引起的增长,占24.4%。在城镇人口内部,自然增长率有一定的差异,大体说来是镇高于市,小城市高于大城市,如1989年镇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为11.97‰,市为9.36‰;13个总人口在10万以下的小城市为12.69‰,6个35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仅为7.53‰。但总的说来差异不大。从地区来看,情况也是这样,如1989年30个省、区中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最高的陕西省为14.94‰,最低的上海市为6.03‰,相差不到9个千分点。但机械变动则不然,它不仅有正负数之分,且数值相差悬殊。一般说来机械变动与城市的性质,尤其是国家建设的战略部署关系很密切。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东北是国家重点建设地区,1951年抚顺、本溪、鞍山的机械增长率高达100~150‰,沈阳也达67‰。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后,东北各城市的机械增长率逐渐下降,内地一些新兴工业城市却非常引人注目,如1945年洛阳的机械增长率为185‰,黄石为167‰,兰州为112‰,武汉也达82‰,包头在1955年更创下530‰的记录。此时东南沿海各城市机械增长率甚低,甚至多年为负数,如上海1955年即达-91‰。六七十年代国家建设重点转向“大三线”地区,攀枝花、十堰、宜昌、汉中、乌海等新兴工业城市迁入人口大增。典型的如宜昌,1970年葛洲坝工程上马,当年机械增长率就增为260‰,翌年增至280‰,迄1982年累计机械增长18.6万人(内葛洲坝工程局占一半),此数比1969年全市总人口还多0.4倍。攀枝花市1965~1982年间共迁入32.0万人,比1964年辖区范围内的总人口多0.1倍。这一阶段内,不仅东南沿海老城市的人口继续大量迁出,连东北许多城市以及曾经大量吸收移民的北京、天津等城市的机械增长也降至负数,如以 1950~1960年与1961~1978年相比,本溪的年均机械增长率由86.5‰降至-14.2‰,抚顺由65.2‰降至-18.7‰,鞍山由66.3‰降至-10.8‰,沈阳由42.5‰降至-16.7‰。
进入80年代,国家建设的重点移向沿海,全国各城市人口的机械变动于此出现大转折。上海、北京、天津等不仅一直保持净迁入,而且绝对数量显著领先于其它城市。广东、福建、海南等省许多城市也一改前30年的颓势,迁入人口扶摇直上,如1989年珠海和深圳以111‰和105‰的机械增长率在全国城市中排列榜首。相反,内地和边疆不少城市机械增长率均呈明显下降趋势,1989年包头仅4‰,宜昌为6‰;有不少城市机械增长率甚至降至负数,如都匀、东川、汉中、铜川、景德镇、二连浩特等,而石河子、义马、北安等市因净迁出率超过自然增长率,人口也显著减少。
由于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等因素的不同,几十年来中国各城市人口规模的对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从1953年到1989年,原已设市的156个城市中人口增幅最大的是乌鲁木齐和包头,分别达到6.40倍和5.47倍,西宁、鹤岗、襄樊、邢台、通辽等5市增幅也达4倍多,而2~4倍的有37市,1~2倍的有50市,其余62市不足1倍,其中上海增幅不到0.2倍,大连、无锡、南通、泰州、绍兴等不到0.4倍。因此总的而言,城市发展以边疆和内地较快,沿海较慢(图21,22)。
从 1953~1989年36年内中国新设市近 300个,不仅大大改变了城市地理,其中有一些新城市还迅速跻身于大城市之列,显著改变了中国城市按人口规模的序位。如伊春市,1957年才设置,1989年已超过苏州、洛阳等历史名城跃居全国第37位,1960年设置的大庆市居第46位;1957年设置的平顶山市居第66位;1965年设置的攀枝花市居第75位;……这些均与某些老城市相对地位的衰退形成鲜明对照。
表53为1953年中至1989年底中国大陆45个最大城市人口规模序位的变化。1953年是第一次人口普查数,下限为25万人(含少量农业人口), 1989年下限是非农业人口65万人。由于目前各城市农业人口比重相差悬殊,若使用城市总人口数或第四次人口普查的市镇人口数,就会出现一批农业人口比重高达 75~90%的特大城市,如第四次普查中市镇人口均占 100%的东莞(174.2万人)、中山(123.7万人)、荆门(104.3万人)、日照(102.8万人)等市,其排列序位将会进入全国第50位前后把无锡、苏州、合肥等城市远远抛在后头;但实际上若按非农业人口排列,东莞仅列第113位,日照列第268位。因此笔者认为,在现阶段比较中国城市规模,以其非农业人口为宜,它显然比总人口数有更大的可比性。
表53中国大陆45个最大城市人口规模序位
1953年 城市人口 1989年 城市非农业人口
(万人) (万人)1.上海 620.4(19.8)① 1.上海 743.5(824.4)②2.北京 276.8(105.6) 2.北京 569.2(736.2)3.天津 274.5(63.9) 3.天津 450.0(585.5)4.沈阳 230.0(55.3) 4.沈阳 357.2(467.0)5.重庆 177.2(26.7) 5.武汉 324.8(404.0)6.广州 159.9(80.4) 6.广州 288.4(393.5)7.武汉 142.7(127.6) 7.哈尔滨 241.9(299.1)8.哈尔滨 116.3(108.0) 8.重庆 224.6(312.7)9.南京 109.9(88.8) 9.南京 206.2(267.9)10.青岛 91.7(55.5) 10.西安 192.6(287.3)11.大连 88.6(91.5) 11.大连 169.7(248.4)12.成都 85.7(96.8) 12.成都 168.7(295.5)13.长春 85.5(93.2) 13.长春 165.2(219.2)14.西安 78.7(144.8) 14.太原 149.0(205.2)15.太原 72.1(106.6) 15.济南 143.1(240.4)16.昆明 69.9(58.5) 16.青岛 142.6(210.2)17.杭州 69.7(56.2) 17.鞍山 119.4(144.2)18.唐山 69.3(49.2) 18.抚顺 119.1(138.8)19.抚顺 68.8(73.1) 19.兰州 117.9(161.8)20.济南 68.0(110.4) 20.郑州 113.3(179.7)21.长沙 65.1(67.3) 21.昆明 110.8(116.2)22.郑州 59.5(90.4) 22.淄博 109.1(248.4)23.无锡 58.1(39.0) 23.长沙 108.9(137.8)24.福州 55.8(56.1) 24.杭州 108.9(147.6)25.鞍山 54.9(117.5) 25.南昌 106.3(136.9)26.苏州 47.4(47.2) 26.齐齐哈尔 105.6(142.5)27.本溪 44.9(69.5) 27.石家庄 105.2(139.0)28.吉林 43.5(134.7) 28.乌鲁木齐 104.1(121.7)
(640.3)①
29.南昌 39.8(167.2) 29.唐山 103.4(151.8)30.兰州 39.7(198.9) 30.吉林 102.1(132.0)31.石家庄 37.3(182.0)31. 98.7(166.5)
贵阳
32.徐州 37.3(112.9) 2.包头(546.8) 96.9(124.8)33.丹东 36.0(43.3) 33.福州 86.3(140.3)34.锦州 35.2(59.6) 34.邯郸(268.1) 82.8(115.2) 1953年 城市人口(万人) 1989 城市非农业人口(万人)
35.齐齐哈尔 34.5(2O6.0) 35.无锡 80.7(101.4)
36.开封 29.9(66.8) 36.徐州 79.4(94.9)
37.常州 29.7(75.1) 37.伊春③ 78.9(88.2)
38.自贡 29.1(33.9) 38.大同(244.8) 78.8(127.7)
39.沪州 28.9(35.1) 39.本溪 76.1(93.8)
40.淮南 28.7(140.5) 40.洛阳(334.3) 74.3(120.2)
41.汕头 28.0(95.4) 41.合肥(288.1) 71.2(111.1)
42.贵阳 27.1(264.?) 42.南宁(264.3) 70.0(116.4)
43.南通 26.0(28.1) 43.苏州 69.8(88.3)
44.淄博 25.9(321.4) 44.淮南 69.0(124.0)
45.蚌埠 25.3(74.5) 45.鸡西③ 67.3(83.6)
①本行括弧内为1953~1989年人口增长率(%)。
②本行括弧内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数。
③1953年后设置。
图21 1953年中国城市分布图(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