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理风险决策
(一)自然灾害的概念
很少有人知道,1956年3月30日发生在伯兹密阿尼的火山爆发,是近年来少见的强有力的火山爆发之一。只是由于该火山位于几乎无人居住的地区,它所引起的自然灾害无从估计,因而并不被人所注目。但是,科学家们并不因为上述理由而忽视它的存在,此次火山爆发对于全球接收太阳辐射,以及全球气候状况,有着相当广阔而深刻的影响。即使如此,上例亦说明了自然灾害并不仅仅是由自然事件本身所决定的,还要考虑到此种自然事件同它所影响的地区和所影响的人类社会之间的互相作用,才能确切判定自然灾害的严重性。换句话说,如果离开了人文地理系统,而单纯地讨论自然灾害,必然失去应有的价值和意义。以上的概念,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并成为自然灾害研究的中心命题。它的重要之处在于:对自然灾害评定的依据和标准,只有加上人类或人—地系统的偶联,才能对其实质给出合理的解释。由此,也才可能拟出某种统一基础的参照系,以便对各类自然灾害实行共同的比较。
自然灾害研究的地理传统,可追溯到半个多世纪以前的美国。哈莱·巴罗斯(Barrows,)关于人类对地理环境实施调整的概念,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哲学基础。从这个观点出发,人们同在其周围的自然要素(包括大气、水、土壤、生物等复杂的自然地理系统)相互作用,并且寻求出那些不适宜自己或超出某种无法忍受的阈值之外的自然表现,作为生存的障碍或极限,从而建造一种新的人—地系统,或在不同的方式下,调节自然环境的韵律或避开一些随机性的突变。这种类似的观点也为法国地理学家所表述。其后,在世界许多国家中,都对此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笔者在自己所述的自然灾害观点中,曾经明确地表达为:“人类在生生不息的繁衍中,总是希望整个生存条件的‘总和’,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正常和围绕最优的‘状态组合’之内,并尽量保持在一个确定的和无风险的状况之下。但是一般说来,自然地理环境各要素对于这种最优状态组合的相符程度,在全球范围内,大致服从于正态分布的特性,一旦超越某个上限与下限之后(上下限之间的范围一般称为容忍度),就产生了通常人们所谓的自然灾害。灾害的严重程度,唯一地取决于偏离最优组合的远近”。示意图20-2可以说明随机表现的自然环境要素,对人类生存条件所造成的灾害状况。
图中的±m,为偏离人类生存最优组合(0)的容忍度上限和下限,而t为时间过程,其上的阴影部分即为发生自然灾害的时间和强度。
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关于洪水的系列研究中也有上述观点的反映。怀特(White)和他的学生们,应用人类响应于自然灾害的调整理论,指导自然灾害的研究分析,并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探讨。这里,“调整”主要是指人采取活动减轻或弥补因自然灾害所带来的后果。在近20年当中,行为科学的方法论已被广泛应用于调整决策,这是自然灾害管理人员以及区域资源计划人员所十分关注的。由于它们涉及多方面的综合考虑,而且具有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复杂的运算方法,加上其结论又是进行决策时的基本依据,所以美国科学基金会对此项研究极为重视,并将其完整地纳入了“自然灾害研究评价”的大纲之中。
自然灾害的研究包括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发生灾害的地带中,人口居住的空间范围及其评价;
(2)人类对可能调整灾害幅度的识别;
(3)研究人的感应及对于自然灾害的定量估计;
(4)叙述所采用的对灾害进行调整的过程;
(5)提出最优的调整措施及最佳的社会结果;
(6)模拟和预测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及自然灾害的强度,并提出灾害风险决策和必要的预防措施。
国际地理学联合会(IGU)属下的“人与环境委员会”,在促进和协调许多国家对自然灾害的研究方面,起到了中心的作用。这些自然灾害包括干旱(肯尼亚、坦桑尼亚、澳大利亚、墨西哥、美国等)、空气污染(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日本、匈牙利、南斯拉夫等)、热带气旋(波多黎各、美国、印度等)、雪崩(挪威、奥地利等)、河流洪水(印度、英国等)、海岸侵蚀(美国)、霜冻(美国)、火山(美国)、地震(美国、日本等)和陆龙卷(美国)。研究的重点也逐渐由早期集中于方法上的探讨,逐渐转移到人类的行为与响应上,并进一步扩展到风险决策的分析方面。同时对于下列各项,要求研究者有基本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