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为影响
湖泊围垦对湖泊演变的影响,是人类经济活动所造成的。据长江中下游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五省湖泊资料的统计,新中国成立初期原有湖泊面积达28 859平方公里,而目前湖泊面积仅为201 34平方公里,消亡了8 700多平方公里,不仅是自然消亡,而大部分是人们的盲目围垦所致,因为三四十年时间对湖泊演变历史来说仅是很短暂的一瞬间,自然消亡的因素影响很小。如素有“千湖之省”的湖北,现有湖泊面积不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3,30余年共围垦湖泊面积近6 000平方公里(图4)。被誉为“水乡泽国”的江苏,自1957年以来,因围湖造田所削减的湖泊面积达700多平方公里,著名的鄱阳湖和洞庭图4 汉江平原湖群围垦示意图湖,新中国成立以来围垦的面积均在1500平方公里以上。云南是中国南方淡水湖泊分布集中的一个省份,前些年也因围湖造田成风,使一些淡水湖受损。华北平原上的一些洼淀湖泊,也由于明末清初的大规模筑堤围垦,到1881年(清光绪七年)洼淀湖泊面积只剩下清朝初期的1/10,结果使大多数湖洼趋于消亡。
此外,新构造运动也影响到湖泊的沧桑变迁。如随着青藏高原的不断隆起,一些外流湖变成为内陆湖。羊卓雍错在古代曾是个巨大的高原外流湖,湖水通过墨曲汇入雅鲁藏布江;班公错西部原与印度河支流约克河相通,历史上也曾经是外流湖。随着高原隆起,湖水被袭夺流失,亦可形成干涸的古湖盆。如藏东的下秋卡盆地、孔马盆地、那曲盆地,藏南的吉隆盆地、定日盆地、夏雄盆地,青海的共和盆地以及云南的曲靖坝、蒙自坝、保山坝等,都是历史上的古湖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