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黄土高原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现状分析,参照全省和全国国民经济宏观战略布局,首先确定陕西黄土高原在陕西省的地位、优势资源和产业部门,并划分出专业化生产的范围;再根据全区经济宏观发展战略,确定区内主要产业部门及其分布区域,综合经济分区的结果是:从属于二个省内一级经济区;三个省内二级区和七个三级区(见图11.1)。区划系列如下:
图11.1 陕西黄土高原经济分区图
Ⅰ 陕西黄土高原北部一级经济区
Ⅰ1 榆林二级经济区
Ⅰ11 神府煤炭能源工业经济区
Ⅰ12 榆林畜牧毛纺经济区
Ⅰ13 绥德农牧农副产品加工经济区
Ⅰ2 延安二级经济区
Ⅰ21 延安牧农及其产品加工、石油能源经济区
Ⅰ22 黄陵煤炭能源、林农及其产品加工经济区
Ⅱ 陕西黄土高原南部一级经济区
Ⅱ1 渭北二级经济区
Ⅱ11 铜川煤炭能源建材工业经济区
Ⅱ12 彬县煤炭能源、农牧及其产品加工经济区
表11.36 陕西黄土高原各三级经济区概况(1985年)
经济区 中心 面 积 人口 优势资源 地貌单元 工业总产 农业总产
代号 城镇 (平方公里) (万人) 值(万元) 值(万元)
Ⅰ11 神木 10739 43.706 煤炭 风沙黄土丘陵 3002 8151
Ⅰ12 榆林 22948 98.664 毛、皮、煤炭 风沙高原 6409 21967
Ⅰ13 绥德 9377 114.033 农产品 黄土丘陵 8415 20937
Ⅰ21 延安 26015 116.609 石油、农牧产品 黄土丘陵 21226 28626
Ⅰ22 黄陵 11014 40.869 煤炭、森林 黄土原、山地 5291 14991
Ⅱ11 铜川 3882 72.851 煤炭、石灰石 黄土残原、山地 55305 10170
Ⅱ12 彬县 5336 92.058 煤炭、农产品 黄土残原 13435 20132
一、陕西黄土高原北部一级经济区(Ⅰ)
该区位于陕西省北端,其南界大致为陕北黄土高原与渭北黄土残原之间的界线,包括榆林和延安两个地区,合计25个县及县级市。
本区北部长城沿线及其以北,多风沙地形。沙地北部有湖泊滩地分布,为重要的农牧基地,包括榆林地区定边、靖边、横山、榆林、神木、府谷6个县。中部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是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包括榆林地区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6个县和延安地区延安市、延长、延川、子长、吴旗、安塞、志丹、甘泉、宜川9个县(市)。南部为土石山地和黄土原区,是该区粮食和木材的主要产区,包括延安地区黄龙、黄陵、富县、洛川4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