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资源开发利用的相互影响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影响
1.对生物资源的影响水资源开发对生物资源影响最直接的就是水生动物。水库建成后,大坝上游由原来的河道生态系统演变为大型水库(或人工湖泊)生态系统,水流速度明显减慢,泥沙大量沉积,原有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栖息在这里的水生动物将不能适应,它们或者迁徙或者消失,只有一些生态幅较宽的种才能在改变后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在坝下河段,由于泥沙和浮游生物的减少,鱼类缺乏饵料而大幅度减产。对入海河流来说,这种影响一直要延伸到河口地区,甚至近海。水库的调蓄作用,使洪水季节流量减少,枯水季节流量增大,影响了溯流而上鱼种的繁殖,特别是产卵多少与涨水幅度有关的家鱼的繁殖。
在干旱地区修建水库或大量引水灌溉,往往造成下游河流水量大量减少,甚至断流,影响下游植物的生长。塔里木河下游原来植被生长茂密,后由于上游大量引水,下游基本断流,致使地下水得不到经常性补给而大幅度下降,造成胡杨林衰败、枯死,草场退化,1958—1978年间,天然胡杨林面积减少 70%。塔里木河下游英苏以下草场向沙漠化土地转变,完全丧失了放牧价值。河流水量的减少,还使得下游靠河水补给的湖泊面积不断缩小,湖泊原有的水盐平衡被打破,湖水的矿化度增加,有些湖泊变成了咸水湖,一些生物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而消失。
2.对土地资源的影响水资源开发利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在干旱地区表现最为突出。在干旱区 大量人为的引水,改变了区域地下水的均衡状态,造成与水源过剩(正均衡态)相联系的土壤次生盐渍化和因水源枯竭(负均衡态)而产生的土地沙化。塔里木河上游灌区是正均衡态的典型,大量引水灌溉,使地下水往上升,干旱地区强烈的蒸发,促使地下水和土壤中的盐分累积,造成土壤的盐渍化。从 50年代末大规模开垦引水灌溉,到 70年代初,约有 1/10的土地因盐渍化而弃耕。河流下游则是负均衡态的典型,上游来水量的减少,造成下游地下水位降低,水质恶化,大量的植被枯死,裸露的地表在风沙的侵蚀作用下,很快沙化。
3.对矿产资源开发的影响水库蓄水后,在库区附近的矿区受到影响。在水库的高压水柱压力下,库区的水沿断裂带、岩溶发育地段和岩石的孔隙渗透到附近的矿区,矿井和坑道的涌水量大大增加。对一些开采标高低于库区水位的矿区,愈靠近水影响带,对矿井的充水影响就越显著。轻度充水影响矿区的正常生产,严重充水会导致矿井甚至整个矿区的关闭。此外,水利建设工程还通过诱发滑坡、泥石流甚至地震而影响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矿山建设。
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影响
1.对水土资源的影响我国山地、丘陵和高原所占面积很大,这些地区易发生水土流失。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如陡坡耕种、毁林开荒等;将大大加重这些地区的水土流失。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流走了大量表土和有机养分,而且还造成下游河床的淤积抬高,洪水季节极易发生洪涝灾害。不仅如此,在山区陡坡开垦,毁林开荒,不仅造成山区表层土壤的严重侵蚀,遇到暴雨天,地表径流和泥沙剧下,易引起塌方、滑坡和泥石流,使山间平坝区和山前平原地区的良田遭受水淹土埋。
2.对湖泊及湖泊内生物的影响围湖造田这种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缩小了湖泊面积,使湖泊对洪水的调蓄能力降低,洪水季节易造成洪水泛滥。湖泊岸边,阳光充足,水草丰富,是鱼类觅食、栖息、繁殖的好场所,围垦后,破坏了原有的湖泊生境,使水生生物的生长发育受到影响。大面积的围垦,还会加速湖泊的衰亡。东太湖由于围垦面积达 100平方公里,湖面面积只剩 130平方公里。造成严重的淤积,使湖泊变浅,水生植物大量繁殖,挺水植物面积从 1960年的 22平方公里,发展到现在的 40平方公里 ①。80年代以来,还出现了硅藻大量减少,蓝藻剧增的现象,这是湖泊走向衰亡的征兆。
3.对气候的影响土地资源开发,特别是大范围的土地开发,对气候因子的影响比较明显。三江平原地区的土地开发,就对气候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表现在近 20年来,夏季气温以每年 0.04℃的速度递增,年降水量每年递减 9毫米,空气相对湿度也以每年 0.12%的速度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