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城镇体系的空间结构
这是对区域城镇空间网络组织的规划研究。它要把不同职能和不同规模的城镇落实到空间,综合考虑城镇与城镇之间、城镇与交通网之间、城镇与区域之间的合理结合。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分析区域城镇现状空间网络的主要特点和城市分布的控制性因素;
(2)区域城镇发展条件的综合评价,以揭示地域结构的地理基础;
(3)设计区域不同等级的城镇发展轴线(或称发展走廊),高级别轴线穿越区域城镇发展条件最好的部分,连结尽可能多的城镇,特别是高级别的城市,体现交互作用阻力最小或开发潜力最大的方向。本区域的网络结构要与更大范围的宏观结构相协调;
(4)综合各城镇在职能、规模和网络结构中的特点和地位,对它们今后的发展对策实行归类,为未来生产力布局提供参考;
(5)根据城镇间和城乡间交互作用的特点,划分区域内的城市经济区,为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的结合,带动全区经济的发展提供地域组织的框架。
城镇体系的空间结构规划集中体现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思想和观点,是整个成果的综合和浓缩,是最富于地理变化和地理创造性的工作。由于决定空间网络结构的因素是很多的,包括现状及规划的城镇分布、各种资源的分布及开发状况、主要交通干线的框架、区域对外的主要经济联系方向等。因此,各个区域城镇空间网络结构是千差万别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可遵循。城镇体系的空间网络结构是本区域的综合地域结构以及与更大范围区域整合的集中反映。只有深入分析各地区特有的背景、条件、矛盾和出路,才能找出适合于它特有的空间结构。
城镇体系的空间结构有没有统一的、固定的模式?可以肯定地回答:没有!对比一下济宁、泰安、梧州三个地区经过简化的城镇体系空间网络规划图,它们在形态上没有丝毫相似之处。济宁市域是以济宁—兖州—邹县三角形复合中心为顶点的放射状结构,形成金三角复合中心是规划构思的核心。原因是中心城市济宁交通易达性差,建成区压煤,发展受到限制,无力带动全区各县(市)。而兖州、邹县位居交通要道,与济宁三足鼎立,十分接近,平均相距30km,彼此联系便捷。近年来,发展速度遥遥领先于济宁。区域近远期的开发重点也正好是位于三城市之间的兖济煤田。因此,把区域交通枢纽和机械、食品工业中心兖州镇和兖济煤田综合性开发基地邹县城关作为区域的两个副中心,与全市域现在的综合性中心城市济宁实行职能互补,构成复合中心,弥补单中心实力的不足,就成了带动全区发展的关键一举。
泰安市域情况不同。它是以联结泰安和大汶口—磁窑的津浦线和104国道为中心轴的双环结构。长期以来,泰安地区建设的重点放在东部莱芜和新泰,形成了较大的煤、铁开采和钢铁、电力等工业生产能力。中部地带尽管区位条件很好,却没有得到很好发展。囿于风景旅游城市不能发展工业的认识(关键是发展什么工业和在哪儿发展的问题),泰安的中心城市地位日益受到削弱。希望通过这样的结构加强泰安中心城市的地位和实力,加速开发大汶口—磁窑一带的丰富化工资源,加强东部工业集中区与区内外的联系,改变单纯输出煤、铁的局面,实现巩固东路、发展中路、带动西路的战略。
梧州地区基本上是以梧州市为中心的五指放射状结构,这是由区域的基本地域结构决定的。但是考虑到梧州市不通铁路的致命弱点,它作为广西门户的重要性已日益下降,西江在地区境内长度有限,再加上行政和经济上地市分割,梧州地区本身的工业基础集中在北部,近年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区在南部等情况,在规划中除保留西江轴与全自治区协调外,优先考虑了南北两条轴线的开发。在继续充分利用梧州市的口岸条件下,开辟和强化信都、岑溪南北两个出入通道,为梧州地区利用本身的区位优势,绕过中间等级,加强与穗、港、澳经济发达地区的直接联系创造条件。主要从东向引入负熵流是规划的基本思想。
总之,只有深入分析各地区特有的背景、条件、矛盾和出路,才能找出适合于它的特有的空间结构。
6.重点城镇或分区专论
以上内容基本上把规划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不可能对重点城镇、专题性的重点问题或各个分区的情况加以阐述。实践告诉我们,这些问题常常是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特别是其下属单元,如县或重点城镇的领导非常关心的,他们迫切希望了解自己单元在整个体系规划中的作用和地位以及与其它单元的关系。其实,这样也便于通过地方领导,真正发挥城镇体系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这部分内容不必拘泥于某种格式,可视需要而定。
四、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
城镇体系规划是规划人员以主观意识去认识和预测客观世界的一种反映。主客观相脱节的规划,难免“纸上画画,墙上挂挂”。即使一个好的规划,若没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和措施的配合,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因此,在这一部分必须提出为实施规划应该采取的某些行政措施、政策措施或组织措施的建议,供政府参考采纳。政府的引导和控制作用可以包括:
(1)通过行政管理系统的强化,建立与加强城镇体系的发展;
(2)通过权力与资源的分配,影响城镇体系的发展;
(3)通过改变交通系统与其它基础设施系统,影响城镇体系的发展;
(4)通过政府对工业与公共项目的直接投资,以影响城镇体系的发展;
(5)通过对收入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改变以影响城镇体系;
(6)通过鼓励、支持商品农业生产以影响城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