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对中心地学说的发展、验证及评价
中心地学说产生于本世纪30年代,盛行于50—60年代。70年代以后,对中心地的研究文章仍时有所见。在所有研究者中,以美国学者贝里和加里森所作的贡献最为突出。
一、贝里和加里森对中心地学说的发展
1958年,贝里( B.J. L. Berry)和加里森(W.L.Garrison)连续发表两篇文章,对中心地理论作出了一些新的解释。首先,他们增补了中心地学说的假设,即消费者的消费支出是均质分布的。其次,由于当时克里斯塔勒的《南德的中心地》尚未译成英文,贝里和加里森对六边形网络作了自己的解释。他们认为,在均质平原上,由于自由竞争,将使每个生产者的销售范围缩减至门槛范围。这一点与廖士的观点相同,而与克里斯塔勒的说法不一致。然后他们假设有几种不同的货物提供给一个区域,它们按照其门槛销售范围从1排到n。第n级货物有最大的门槛需求,即要有最大的市场区才能维持其存在,它们出现在A级中心地(等于克里斯塔勒模型中的B级中心地)。A级中心地出现的数量取决于对第n级货物的总需求量。假设在均质平原上有100万人,第n级货物的需求门槛为20万人,那么最多能出现5个A级中心地。由于其它货物的门槛都低于第n级货物,A级中心地还将提供自第n-l级一直到第1级的所有货物。在构造中心地等级体系时,贝里和加里森明确提出了“边际等级货物”这一概念,这对中心地学说是一个发展。如上所述,A级中心地提供自第n级以下的所有货物,但随货物级别的逐渐降低,其门槛范围相应也逐渐缩小,以致在A级中心地市场区以外有可能留下对某货物未充分满足的需求空间,从而导致一系列新的货物提供点的出现。导致一系列新的较低级的B级中心地出现的第n-i级货物,即为边际等级货物。B级中心地与A级中心地一样,除提供n-i级货物外,还提供n-(i+1)级直至第1级的货物。照此类推,如果n-j级是另一项边际等级货物,它将由第三级中心地C提供,C级中心地还将提供第n-j级以下的所有货物。
1962年,贝里及其六位研究生对美国衣阿华州西南部的中心地系统用因子分析和行为分析进行了验证。他们认为,中心地的职能数与职能单位数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对数线性关系,但是回归线明显地分为斜率不同的三段,分别反映了村庄、城镇、城市的中心地职能与职能单位的关系。说明随着中心地等级的提高,职能单位数目的增加比中心地职能数目的增加要快。
1967年,贝里又指出中心地理论假设条件变化后对中心地等级体系的影响。他认为,人口密度越高,地区潜在的消费也越高,因此,中心地等级体系中的层次的潜在数目就越多。与此类似,农业社会由于消费水平低,中心地职能分化程度低,中心地等级体系的层次数也较少。而在发达的社会中,中心地体系具有相反的特征。贝里还认为,落后的交通条件将增加距离的摩擦作用,从而促进各个级别中心地的发展。相反,便利、快速、低成本的交通将减少低级中心地的重要性,有利于较高级别中心地的发展,这一点符合美国中心地的发展态势。
二、斯梅尔斯的验证
英国学者斯梅尔斯(A.Smailes)是第一个对中心地学说进行验证的人。他在1944年广泛研究了英格兰和威尔士的900多个聚落,根据这些大小不同的聚落数目及职能,确定其是否属于城市、主要城镇和城镇。他所得出的数目比是:城市:主要城镇:城镇=1:3:9。他认为,凡具有以下条件的便是城镇:A.具有出售较高档次商品的商店和三间银行;B.有一所中学和医院;C.起码有一座剧院;D.有一份自己的周报。由于所有城镇并非完全具备上述条件,因而他又提出若干补充规定:A′只有三间银行但没有出售较高级商品的商店;A″只有二间银行;B′一间中学或医院;C′一座剧院。根据实际调查的结果,斯梅尔斯认为,作为城镇最起码的资格是A′B′C′D或A′B′C′的组合。实际上,斯梅尔斯对城镇等级的划分是对克里斯塔勒学说中的中心性指标的发展。由于有了标准,他就能将所有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聚落分成主要城市、城市、较小城市或主要城镇、城镇、次级城镇、城镇型村庄等城市等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