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封建社会的仫佬族地区,土地已相当集中。地主、富农每户平均占有的土地约为中农的2至4倍,为贫农的5至6倍以至10余倍,而且都是良田好地。少量的庙产田、祠堂田、学田、柴山等公田、公山,也多为地主、富农所侵占。地主、富农通过雇佣长、短工、放高利贷、出租田地来剥削广大贫雇农。剥削雇工是仫佬族地区的主要剥削形式,而以雇短工最为普遍。沉重的高利贷是仫佬族地区地主、富农进行剥削的又一种手段,有些地主每年仅放高利贷一项的剥削,就达1万多斤谷子。借谷年利率一般为50%到100%,有的高达150%到200%。地租形式是实物地租,剥削率一般为收获量的60%左右。有些地区往往还要佃农负担一定数量的无偿劳役。残酷的剥削,使广大农民长年累月陷于贫困挨饿的境地,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仫佬族人民和其他兄弟民族一起,曾多次掀起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先后于明永乐七年(1409年)、十九年(1421年)、正德六年(1511年)、清顺治九年(1652年)、雍正七年(1729年)、乾隆七年(1742年)、道光元年(1821年),爆发了大小规模不等的武装斗争。太平天国革命时期,仫佬族人民组织秘密会党,奋起响应。咸丰七年(1857年),响应太平军革命并建立了“大成国”的农民起义军李文茂部,曾占领罗城县,建立过农民政权,得到仫佬族人民的积极支持。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仫佬族地区的反抗斗争,逐渐汇入党的领导之下。1930年,红七军北上路过罗城、天河县等仫佬族地区,仫佬族人民受到革命的教育和鼓舞。他们热情为红军烧茶水、做饭菜、当向导。红军在四把附近的佛子坳遭到国民党韩彩凤、覃连芳部围攻时,仫佬族人民冒着枪林弹雨为红军送弹药、救伤员、送情报,有的还拿起枪杆子直接参加战斗,为红军赢得胜利贡献了力量。当红军继续北上之时,十多位仫佬族青年参加了红军。广大群众则为子弟兵带路、挑担,并掩护留下的伤员。在抗日战争中,仫佬族人民不仅参加了党组织的柳北抗日挺进队,而且还自动组织了武装队伍,抗击日本侵略者。1946年以后,仫佬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了反对国民党征兵、征粮、征税和抗税斗争,有的直接参加了柳北人民解放总队,这个游击队的第一大队第三中队的70%以上成员是仫佬族的子弟。他们与各族人民一起,抗击国民党军队的进攻,终于在1949年11月,配合人民解放军解放了罗城。
风俗习惯
仫佬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既受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影响,也保留本民族的特点。
仫佬族农业生产经过长期发展,至新中国建立前已达到一定水平。耕作技术、作物种类和生产工具基本上与附近的汉、壮族相同。农具有铁犁、铁耙、锄头、镰刀等。畜力以黄牛、水牛为主,也使用马匹。水田较多,约占耕地的60%。水稻收割后,部分土地种植麦类、油菜和蔬菜;部分冬闲休耕。山区以玉米为主,过去都是培垄种植,一年一季,双株稀植,间种豆类、花生、棉花、瓜类等。普遍使用农家肥。农田灌溉主要靠拦河筑坝和开渠引灌山溪泉水,但由于存在着地主、富农对溪河的分段霸占,各自拦河引水,限制了水源的合理使用,下游干旱往往无法抢救。个别山区,连人畜饮水都有困难。虫兽灾也比较严重。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依地区条件、耕作技术粗细和作物种类的不同而异,一般水稻亩产二、三百斤,玉米百余斤,红薯六百至一千斤。麦类、油类等作物因经营粗放,产量较低。
过去,生产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男女劳动分工不甚严格,一般说来,犁田、耕地、挑粪、打谷等由男子承担,妇女从事插秧、扯秧、割谷、种地和家务劳动。仫佬族地区由于田地较少,土特产资源比较丰富,因而采集药材、饲养家畜和兼营打铁、制缸瓦、纺织等副业生产有一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