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深入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要把学习教育贯穿于师德建设集中整治活动的始终,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收看教育部录制的《师德启示录》以及全国、全省优秀教师事迹报告团录像;举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进行师德师风知识测试。要采取多种学习形式,注重过程,讲求实效,坚持把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把集中学习、辅导讲座、讨论交流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专题教育与处理违纪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宣传。借助广播、墙报、标语、专栏等各种载体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要及时总结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现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广泛宣传。要把法制教育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要做到有标准、有要求、有措施、有考核,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三要深入整改,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对照师德规范,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认清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澄清是非,总结教训。对一般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批评教育;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函询诫勉;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师德考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实行“一票否决”;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毫不手软,同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务求师德师风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师德师风建设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于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严格按照这次会议要求,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师德师风建设,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校长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分管校长和工会主席要具体抓。要明确班子成员、各处室等部门的职责,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按照《师德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层层抓落实,确保师德师风建设不搞形式,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要优化师德教育培训机制。要进一步突出师德教育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首要位置,在新一轮“五好专题”全员培训中,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培训内容的“第一模块”,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注重问题解决,提高培训质量。各校要在校本培训中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活动。通过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典型培养、师德反思等方式,联系教师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探讨师德建设的难点、热点问题,推动师德教育活动的规范化、经常化。要以“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为主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讨论活动,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三要强化师德责任追究机制。各校要因校制宜,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对师德建设工作推动不力的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校长应引咎辞职或予以撤职。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人和事,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要完善师德考核奖惩机制。要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师德档案。采取校领导考核与教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个人自评、学生评议、教师互评、学校总评,对教师师德进行鉴定,并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今后,将把师德建设工作业绩作为校长任用、教师晋级、先进评定、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在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教师职务评聘以及教师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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