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认真组织开展和谐景区创建活动,推进规范化管理
开展文明景区创建工作对于推进规范化管理,和谐建设,促进旅游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创建文明景区活动与景区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景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切实改善景区面貌、提高管理水平。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内容:
1、加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力度。以根治景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的“七乱”现象为重点,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分片包干、集中清理、量化考核、长效整治的原则彻底清理,按照统一规划设置、统一经营柜台、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门头广告、统一物品摆放的原则对景区的摊点广告进行规范清理,按照定点定时投放、日产日清的要求做好风景区垃圾污物清理工作。
2、规范设置风景区标志标牌。要按照统一规格、统一颜色、统一文字、统一样式的要求,对景区指示牌、景点说明牌、安全警示牌、服务标识牌进行更新完善,选用具有本地特色的木料石材进行统一制作,确保各类标牌外观与景区环境协调一致。
3、健全基础设施。重点加强风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做到生态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同时,按照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关于风景区自驾游服务基地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停车场、移动通讯、医疗急救、汽车保养及银行、电信、邮政等自驾游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申报全国风景名胜区自驾游服务基地建设,原则上各省级风景名胜区都要申报一处自驾游基地。
4、逐步建立信息网络化管理平台。着眼未来,长远规划,推进数字化景区建设,积极参与全国风景名胜区LED大屏联播网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的建立完善主干网络桥接系统、无线视频监控系统、无线设备数据传输控制系统、智能网络IP广播系统、GPS定位服务及数据移动传输系统,将景区信息发布、管理监督、防灾监控、服务监管、安全管控纳入到统一的数字化管理平台,提高管理效能。
八、狠抓景区安全监管,杜绝各类事故隐患
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游客和景区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树立高度责任感,时刻保持警惕,要建立健全的安全运营管理责任制,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要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发生事故的景区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管理者和领导者的责任。要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营运检查,尤其对索道、缆车、游船、交通车辆、大型游乐设施、文化娱乐场所以及桥梁、道路危险地段进行重点检查,安排专人负责,排查事故隐患。并对热门景区和景点要制定游人安全极限容量标准,设立安全警示牌,设立紧急疏散场所和通道,切实保障生命安全,要围绕森林防火、美国白蛾防治两个核心,突出防火、防电、防汛、防疫四大重点,建立完善应急指挥、预警预报“两个体系”,提高检测预警、物资保障、应急救援和舆论引导“四种能力”,真正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杜绝各类公共安全事故隐患。
九、加大景区宣传力度,树立景区品牌
宣传工作欠缺,社会影响力不足,是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要把信息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向全社会宣传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的职能、保护管理风景名胜资源的深远意义以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集中力量、大造声势,通过全方位、高频率、大力度的宣传争取民众支持、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打响风景名胜区的品牌,提升影响力、扩大知名度,扩展辐射面。各景区要注意整理搜集有特色的历史传说、民俗文化、景点典故,系统地加以整理、推介和宣传,提高景区文化内涵,丰富景区宣传的素材、内容和形式。要积极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推进信息交流宣传工作,筹划建立风景名胜区网络信息平台,增进信息交流、加速信息传播。在风景区监督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中要积极引入公众参与和媒体参与机制,发动社会力量监督风景资源保护、举报不法行为、宣扬风景区管理的社会效益。
十、完善相应配套措施,加强考核监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工作,认真按照《省风景名胜区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管理办法》逐项对照自身工作,查漏补缺,改进不足,全力贯彻考核标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努力达标。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进一步落实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各景区自查、市风景办核查的程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实等多措并举的方式进行,对考核优秀的景区予以表彰,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景区将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结合村镇发展规划,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市风景区面积广阔,规划范围内有大量村镇。在风景区发展过程中,注重景区规划与村镇规划的协调统一,以景区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以“传承文脉”为根本,加强风景资源的保护。把风景资源保护与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结合起来,保护农村山水相依、人与自然和谐共融共生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好古村、古宅、古亭、古路、古树等能够体现乡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人文环境,充分利用农村天然植被,尽量保护村庄历史顺承下来的传统布局、优美的山水风光和田园气息,杜绝盲目的大拆大建、开山填塘和砍树毁绿等不良现象,立足乡村特点与地域特色保住农村文化遗产,保住民间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
2、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着力改善村镇生态环境。景区建设过程中,首先保证传统和现代建筑风格的和谐统一,对于不协调的现代建筑,要按照传统民居的风格加以改造,并绿化美化村落整体环境。大力推进农村环境“三改”(改水、改厕、改栏)工作,大力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清洁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保护好自然水源。
3、推进“乡村游”发展,科学利用好风景资源。要按照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发展乡村旅游,注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扬长避短,在遵循村镇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前提下,编制科学的保护和利用兼顾的风景资源利用规划,避免随意盲目的大兴土木、大搞开发,坚持以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为基础,着眼于乡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对乡村资源进行特色发掘,在保留保护传统民俗和古老民居的基础上,发展观光农业和绿色乡村游,尽可能在农业现有开发的基础上增加观光农业的特性,通过发展观光农业,达到调整农业结构,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目的,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