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管,强化对医院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
2、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依据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考核和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3、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
四、实施步骤
3月底前召开动员会议,详细安排部署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并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县卫生、编办、人社、财政、物价、药监等部门制定下发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关配套实施办法;4月底前,县卫生局提出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经发局研究审定;县编办根据规划对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和人员床位编制进行核定,报县政府审批;5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的要求,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机构的组建、方案制定、职能划分等工作;6月底前,县人社局要制定完成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和绩效考核管理改革方案。
五、加强领导
1、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公立医院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协调建立相关机构,制定全面推进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限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分工协作。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关注民生的大事,牵扯面广,涉及部门多,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明确责任,发挥职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县经发局要协同卫生局研究制定县区域卫生规划和公立医院设置规划;
县编办要按照省上有关标准和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工作任务等,核批县级公立医院编制;
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要细化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切实抓好落实推进工作;
县财政局要制定全县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县物价局要督促公立医院将CT、CR、彩超等大、中型检查项目费用适当下调,在省上规定范围内制定收费标准,并监管其他项目的收费;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要做好实施药品“三统一”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要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抗菌素专项治理”、“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及“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结合起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见到成效,实现目标。
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做好公立医院改革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3、加强宣传。医改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加强新闻宣传,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要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让他们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和重大机遇,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加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社会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
4、强化督查。县医改办要对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重阶段评估考核,努力做到“事前有计划、执行有监管、效果有评估”,确保改革取得实效。改革过程中有什么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
5、加强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制度是推动医改、抓好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掌握我县医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科学决策的有效途径,也是上级部门考核我县医改工作的的重要依据,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药监局、县物价局等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医改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