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安排,2012年度我局作为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示范部门,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我局2012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工作,探索、总结和推广依法行政方面的经验与做法,促进系统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示范内容及示范要求
(一)行政决策机制建设
1、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完备;
2、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均组织专家论证和评审;
4、对法定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组织听证或进行风险评估;
5、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决策事项交局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6、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
7、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组织实施效果测评。
(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3、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应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4、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县政府备案。
(三)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l、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执法依据向社会公布;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备案制度;
3、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
4、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5、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6、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实施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根据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等,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工作
1、积极参与办理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认真履行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30%;
2、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工作。
三、措施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示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落实措施。2012年12月底前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二)局确定房管局、规划局为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窗口)为依法行政工作示范股室。
(三)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法制股),要加强对示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示范单位的先进做法,组织现场观摩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