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深入基层,通过走访群众,召开会议等方法,逐村、逐组进行摸排梳理,全面掌握情况。
2、对排查出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实行即时解决,化解在萌芽状态,对重大复杂、疑难纠纷,要“一事一策”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和措施,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力争排查出矛盾纠纷95%以上案件调处到位。上访人员稳控到位。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
5月下旬,各村、单位,要对开展排查调处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继续做好尚未彻底解决问题的工作,以巩固成果,并将总结报镇综治办。
五、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1、受金融危机影响的涉企矛盾和劳资纠纷(工办、工商所);
2、重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村建办、土管所、园区办);
3、城镇、新区建设和旧街改造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园区办、农办、村建办);
4、山林、水利、土地、矿产资源权属纠纷(农办、土管所);
5、家庭、邻里、婚姻等可能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民间纠纷(社会事务办、综治办、派出所);
6、各类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综治办、派出所);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单位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排查调处的重要性,创建“平安乡镇”的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抓好排查调处工作。
2、健全机制、突出重点。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此次排查调处工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政、统筹兼顾的工作作风,完善机制。各村、单位要因地制宜,健全机制,充分发挥综治工作站作用,抓住重点地、重点人、重点纠纷,有针对性的做好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广泛发动、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干部群众广泛宣传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意义,使之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摸排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防范漏洞。